“你有空找我哭,就不能抽空去報個案?我又不是警察,你找我也沒用啊。”
“小溪,你認識的人多,你求人幫著找找唄,隻是一點,可千萬彆把你妹失蹤這事泄露出去,不然等她回來,不好做人。”
要求挺多。
“不好意思,我不認識什麼能幫忙找的人。”
不是沈溪冷血,而是這事她確實幫不上忙,能幫上忙的,隻有警察,許莉文不肯報警,怪誰呢?
“小溪,是媽對不起你,你要生氣都衝我來,打我罵我,我都認了,你妹妹她是無辜的呀,你幫幫她吧,她還那麼小……”
“媽,你在我這多浪費一分鐘,張若琪就多一分鐘的危險,你確定你還要哭下去?”
許莉文還要哭鬨,沈溪直接堵了她的嘴。
許莉文一哽,這個女兒,還是那麼不討喜,也不怪這麼多兒女中,她最不喜歡的,就是沈溪。
她還在想要怎麼纏磨,沈溪那邊已經很乾脆就把她的電話給掛了。
許莉文那叫一個氣啊,瞧瞧,沒良心的丫頭,讓人怎麼喜歡的起來?
報警,難不成,真的要報警?
跟將來不能保證的明星前途比起來,死活找不到的女兒,還是讓許莉文動搖了,她還是去了派出所。
警察同誌一出馬,張若琪的下落,立馬就有了。
答案,讓人非常的無語。
張若琪小姐,她不是被拐,也不是被綁,她是……跟人私奔了。
也不能說私奔吧,就是跟她的男朋友,揣著明星夢北漂去了。
是的,沒錯,她跟高承舟分手後,又找了一個新男友,隻是許莉文不知道而已。
因為這個男朋友,是個無所事事的“搖滾”歌手,在酒吧駐唱。
明星夢比張若琪發的還大呢。
張若琪高考結束後,跟一群同學去了酒吧嗨,然後倆人就在酒吧裡認識了。
不到一個星期,就打的火熱。
整個暑假,張若琪天天往外跑,就是跟新男朋友膩歪。
她覺得自己找了個又英俊又有才華又有成熟男性魅力的男朋友,隻是暫時懷才不遇而已。
但她又知道,以男友現在的條件,她媽肯定是看不上的,因為窮。
所以跟他搞地下戀,更刺激。
時不時她還拿錢補貼補貼男朋友,支持他的音樂夢想。
小年輕嘛,懂個啥喲。
剛好那天跟嫂子吵架,剛好搖滾男友嫌酒吧廟小容不下他的才華,想去晶市闖一闖,她也嫌家裡嫂子跟她媽天天乾仗,還嫌她花的多,她一想,乾脆她也去晶市好了。
像她這麼美貌,身材這麼好,天生做大明星的料,在禾城這種小地方,簡直埋沒了她。
等她出了名,賺了錢,她要把一百萬全換成硬幣,拿去都砸楊悅的臉上!
到那時,才爽呢。
越想越開心,小情侶當下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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