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緊褲腰帶,自動衝便器響起“嘩啦啦”的水聲,我回身問。
“懷疑我?懷疑我什麼?”
“還能是什麼?靜水山莊死了那麼多人,在凶手沒有被找到之前,任何人在警方的眼中值得被懷疑。”
這就是典型的看誰都像是凶手?還講不講道理啊?
我說“所以,你們是懷疑殺了那些人的是我?”
鐘麗豔回答說“懷疑不是沒有任何根據的,靜水山莊死了那麼多人,你是當時的唯一幸存者。而且,如果這個人能夠掌握玄術的話,那麼你的嫌疑無疑最大!”
她說得倒也對,這事兒不可能做到天衣無縫。
儘管我已經做了所有能做的偽裝,但是有一點始終沒辦法掩飾,那就是我是整個事件的唯一幸存者。
派出所的人不是傻子,不會單純的因為我受了點兒傷,就以為我也是受害者。
或許在他們處理的諸多案子裡麵,也有過類似的案例。
可是鐘麗豔跟進男廁所就是為了跟我說這些?她是出於對我的擔心,還是因為害怕我招供之後牽扯到她師父?
不對,從理論上來說,即便鐘麗豔是一手跟著徐建成長起來的,但這麼重要的事情,徐建大概率也不會告訴鐘麗豔。
也就是說,鐘麗豔不應該知道我和徐建之間的機會,進而更不可能出於對徐建的擔心,然後來提醒我。
那她現在來跟我說這些話,又是什麼意思?
是因為個人原因,好意提醒,還是這背後本身就是一個陷阱?
我和鐘麗豔要說交情肯定算是有點兒,但要說八字不合也肯定是有的。
因此,我不覺得鐘麗豔會好心好意的提醒我。
那剩下的可能是什麼?
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這事兒小心駛得萬年船。
萬一鐘麗豔是帶著任務來的,故意這樣說的目的是為了套了我的話,然後她身上帶著錄音設備。
我豈不是把什麼都給交代了嗎?
我長歎口氣,聳聳肩說“唉,你們是想用屈打成招那一套?早知道我t的就不報警了,現在破不了案,找不到凶手,你們就衝著我無能狂怒是吧?現在假借配合調查的名義把我軟禁在這裡,我什麼話都不說,已經是對你們工作的最大支持了!無緣無故的還想往我頭上扣屎盆子?行,你們不是覺得我是殺人凶手嗎?隻要你們能拿出直接的證據,幾顆花生米我都吃!”
我一把推開廁所門,怒氣衝衝的走了出去。
反正我現在就是茅坑裡的鵝卵石,又臭又硬,想套路我主動招供門兒都沒有。
跨進這個門兒,我就不可能說一句對我不利的話。
誰怕誰啊,你要是有證據,甭管人證也好、物證也好,隻要你能拿得出來,能證明殺人凶手就是我,我就認罪。
我重新回到休息室,立馬就申請要離開。
作為合法公民,我可以配合你們的調查,但並不代表你們就能隨便欺負老實人。
限製我的人身自由,這本身就是犯法的。
一個當值的警員告訴我,上麵已經發了話,在案件沒有調查清楚之前,我不能離開派出所。
我頓時就怒了,衝著那警員的鼻子就是一通劈頭蓋臉的臭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