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門外,寧小樂說道,“走了,聽天由命吧。”
“謝謝寧姨。”
“知道就好。哎,老頭找我告你狀來著。”
“咋?黃師傅說啥?”
“還有啥,不懂尊老。”
“那還是他不愛幼,說話不算話。”
“你和他一個老頭較個什麼勁。下禮拜他要來講課,你來不來聽?”
“不聽。”
“愛聽不聽。”
寧小樂踩著高跟鞋,咯噔咯噔的走了。
梁燦這才湊過來,“謝謝。”
“謝什麼?”李樂反問道。
“謝謝你幫我。”梁燦有些詫異。
“你信不信,如果前天早上,你不來找我,我肯定不會幫你。頂多是在事後說幾句安慰的話。”
“為,為什麼?”
“看過《教父》沒有?”
李樂往前走,梁燦跟上。
“沒有。”
“我看過,三部。”李樂伸出三根手指,每說一句,便收起一根。
“老柯裡昂有三個原則,一,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在尋求求助,並且把身段放低,而是用道德綁架或者認為你隻不過是舉手之勞,以抹殺自己可能會欠下的人情的人,不值得幫。”
“反正你也不忙,寫個東西能花你幾分鐘,前不說打擾,後不說謝謝。熟悉不?”
“二,把你解決的不了的事情,交給我來解決,就變成了我的責任,從求助者變成了監督者。指望你把大餅做好之後再喂到他嘴裡,並負責給他刷牙的白癡,不值得幫。”
“我求你的幫忙的那件事,你辦的怎麼樣了,怎麼還沒辦好?我要的是那個,你怎麼給我這個。聽過沒?”
“三,知道你幫不了,但是總會跑到你麵前,抱怨,訴苦的人,最好不要付出你的時間和精力聽他說那些話,除非那是你躲不掉的責任,比如父母親人。”
“他隻是把你當成了宣泄情緒的廁所。人在內急的時候會去找廁所,但少有人會想著以後回頭把廁所,打掃、裝修一下。”
梁燦聽完,反複咀嚼著李樂的話。
“你們社會學教的都是這個?”
“你們哲學不學這個?哦,對,你不上課。”李樂呲了梁燦一句。
“還有這個。”李樂從褲兜裡取出一張紙,攤開,遞給梁燦。
“這是,欠條?”梁燦接到手裡看了,上麵寫著,今有梁燦,身份證號xxxxxxx,借李樂,茅台兩瓶,大熊貓香煙兩條,武夷山大紅袍茶葉兩盒,括弧,價值壹佰貳拾元盒,合計貳佰肆拾元,反括弧。雙方約定,在1997年12月31日前
“廢話,你以為這些東西是白給的,那是寧姨從家帶過來的。她沒說,不代表不還。”
“這個,有點兒”
“和你麵臨的被開除的風險比,這個算什麼?”
李樂又從兜裡掏出一根筆,塞給梁燦,說道,“簽了吧,人情好欠,錢不好欠的。”
看到梁燦簽完字,李樂收了欠條。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犯的錯承擔後果,處分也好,欠條也罷,你如果隻是覺得過去就過去了,算我們倒黴。剛才說的那幾個條之外,還剩一個最重要的,沒人有義務幫你。”
“老柯裡昂伸出援手,要的可能不是什麼金錢的回報,而是想看到一個人改變方向的樣子。”
“還”李樂突然閉上嘴。或許是因為曾經因為天賦、機遇、努力而有過的求而不得,或許是對一些肆意揮霍的人的憤懣,話變得多了些。
他不想成為小說裡那種長篇大論說教,水字數,讓人厭煩的主角。
“走了,上課去。”
。。。。。。
不知道是寧小樂的麵子,還是是財帛動人心。
經過昌平園小區管理處的研究決定,鑒於梁燦等六位同學,在犯錯後,認錯態度良好,態度端正,且未造成其他損失,給予警告處分。
事情到此為止,幾人都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