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格裡特又開始琢磨養孩子的問題——她先是在心裡算了算她和樸鬆民的收入情況,然後又粗算了一下有小孩之後的日常開銷,最後得出結論如果想保證現在的生活質量不下降,她和樸鬆民每年至少要多賺10源幣才行。10源幣,哪有那麼容易賺的?她每天加班加點、埋頭苦乾、任勞任怨,一年也不過才9源幣而已,並且這已經是她的極限了。如果想收入翻倍,她就必須往知名撰稿人的方向發展——可這個‘知名’,哪有那麼容易?每年有多少人在這條艱難的道路上一去不複返?每年又有多少人在所謂的夢想上撞得頭破血流?更何況在這個時代,你要是想‘知名’,想成為某個行業裡的紅人,就必須找營銷公會來包裝、炒作自己,這在前期需要投入的資金相當多,她哪裡有那麼多的錢呢?
現在擺在她麵前的隻有兩個選擇,一是降低自己的生活質量——穿廉價的衣服,用廉價的化妝品,提廉價的包包,減少數碼產品更換的頻次,把什麼高端美容院、水療館的會員卡統統退掉,然後再減少逛街的次數,最後再把所有的錢都用在培養下一代和維持家庭開支上麵。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她也不想成為那種打扮得邋裡邋遢、隻知道圍著老公和孩子轉的女人,所以她就沒怎麼深入去想,直接放棄了這個選擇。二是再奮鬥幾年,等經濟情況更好一點之後再考慮要小孩的問題,可她今年都已經二十九歲了,樸鬆民也已經三十四歲了,如果再晚幾年要孩子,那問題就更多了……她不禁想到樸鬆民會同意晚幾年要孩子嗎?他剛剛跟自己暢想未來的樣子,顯得特彆興奮,他一定很喜歡小孩吧……
考慮到這裡,她頓時慌張起來——怎麼辦呀,我也不可能什麼都不答應他吧……到時候他會怎麼看我,他會不會以為我有什麼毛病,生不出來孩子……
安格斯見芬格裡特上了套,便繼續把話題說了下去——他先是露出愁苦的表情,然後歎了口氣道,“閨女,你也彆怪我多管閒事,我說這些話也是為了你的將來考慮。養孩子挺費錢的,這可不是單單多了一張吃飯的嘴——生病了你得管吧?尿布得用好一點的吧?各種營養品得跟得上吧?孩子大一點,得培養她的興趣愛好吧?還有小孩的衣服——換的那個勤,有時候你剛買完換季的衣服,他自己就長高了。所以沒錢能行?你總不能讓孩子一直光屁股跑吧?這要是個女娃娃,你讓她以後怎麼見人啊。接下來我再說說樸鬆民的問題……”
芬格裡特警惕地看向他,“他有什麼問題?你彆想挑撥我們之間的關係!”
安格斯雙手一攤,忙解釋道,“閨女,你這次可真的誤會我了,我雖然不喜歡他,但也沒想挑撥你們之間的關係——你知道不知道,他剛才還瞪了我一眼,我要是年輕個二十歲,當時就能把他給攆下去!可我為什麼沒有發火?那是因為他是你喜歡的人——就算我不想照顧他的麵子,也得照顧你的麵子不是?再說了,我反對你們在一起有用嗎?你也不可能聽我的呀!那我還不如賣個麵子給你,讓你高興高興呢……我想說的是他的性格問題,也是想讓你提前有個心理準備,跟你們在不在一起這個話題無關。”
“什麼心理準備?”芬格裡特一臉不解地問。
安格斯假裝為難的樣子看了她一眼,隨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後又故弄玄虛地說了一句不明不白的話——“將來要是在生活上有什麼困難,或者遇見了什麼不開心的事,希望你不要忘了,你還有我這個父親在。”
芬格裡特聽得不明所以,於是說道,“我能遇見什麼困難?隻要你不來煩我,我就能過得很好。”
安格斯無奈地笑了笑,又喝了一口茶,“我先給你講個偵探的故事吧,你要是想聽呢,就聽聽,不想聽的話就喝喝茶,看看花。這個故事很短,不會耽誤你太長時間的。”
此時的芬格裡特,心裡亂糟糟的,既不想跟他吵架也不想聽他說些有的沒的,於是說道,“你要是還想說什麼亂七八糟的,那就彆說了,我不想聽。”
“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的,”安格斯道,“這個故事跟我沒有任何關係,僅僅是一個普通人的往事。”
“那你說吧。”芬格裡特將目光投向眼前的花海——微風拂過,花香滿滿,飄揚的花瓣如同層層粉浪,一疊一疊地飄落在草地上。芬格裡特端起茶杯,噙了一口,思緒又跑到將來如何孩子的問題那裡去了——養小孩肯定費錢,那我就從現在開始過得節約一些吧,都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我好像也沒受吃過多大的苦……叔姥爺對我也挺好的,那幾年基本上沒怎麼虧待我,我缺什麼給我買什麼,還總是給我錢花……
這時,安格斯已經講起了那個偵探故事,他淡淡地說,“這個偵探很可憐,從四歲起就沒了父母,然後又過了三年的流浪生活,直到後來被一名老偵探收養,他才過上了一段比較幸福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長,就在他參加工作的第二年,他的養父就被人活活燒死了,為此,他還差點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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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都放在了工作上。他每天都早出晚歸的,不是在調查線索的路上,就是在抓捕犯人的途中,要不然就是把自己關在訓練室裡一個勁地打拳……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了半年。他的同事、朋友看不下去了,開始想儘一切辦法轉移他的注意力,但他始終不領情——他們請他吃飯,他說忙;他們請他旅遊,他說沒興趣;他們給他介紹對象,他說他還不想結婚;他們建議他考入總部,他說他隻喜歡當個小偵探……
除了工作,他什麼都不會做,除了工作,他也什麼都不想做……他的人生好像停止了,好像隻剩下了工作這一件事,於是,他的那些同事、朋友漸漸遠離了他——他們認為他已經瘋了,他們以為他已經完全放棄自己的人生了……更要命的一點是,他為了查案,總會做一些鋌而走險的舉動,以至於他們都以為他連命都不想要了……
後來,這些人慢慢結婚生子了;後來,這些人慢慢調入總部了;而他呢,他還在當他的小偵探,還在過著那種早出晚歸、沒有生活的日子……
直到七年後,他才終於查清了當年的真相。他感到很開心,他感到很興奮,他感覺他的心結終於可以解開了,他感覺終於可以為他養父報仇了。
可當他轉身去請求以前的同事、朋友幫忙的時候,卻發現全世界隻有他一個人如此在意這件事——其他人隻是淡淡地對他說了聲知道了,然後就轉移了話題。他問他們‘我們當初不是說好了,一定要親手抓住這個人的嗎?難道你們全都忘了?’他們說‘兄弟,七年了,人是會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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