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姝從前一直生活在人跡罕至的地方,偶爾隔很長一段時間才會接觸到幾個人。
渡劫之前碰到的那幾個印象格外深刻,這群人顯然是上流社會的,霸道總裁和落難千金愛得死去活來。
所以她對人類生活的了解,僅僅停留在紙醉金迷、愛恨離彆的層麵。
對真正的社會底層,她確實了解甚少。
此時,她靠在身後貼滿了小廣告的電線杆上,看著前方的雞飛狗跳,有一些迷惘。
a城很大,比從前唐姝所在的s市還要大很多。
老城區位置並不偏僻,相反,和市中心挨得極近。
這麼舊這麼小的老城區,裡麵擠擠攘攘的生活著數十萬的本地老炮、和數十萬的外地務工人員。
眼前這樣的雜亂的小街道數不勝數,地麵是凹凸不平的臟汙地磚,兩邊都堆著各種雜物,頭頂隻有一線昏暗的天。
市井小混混打架鬥毆毫無章法和美觀可言,通常逮到什麼就用什麼。
木棍、板凳腿、或者誰家扔在門口的鏽羽毛球拍。
動手的同時,嘴裡更是汙言穢語,將對方的祖宗問候了個遍。
花臂哥、寧皓、那幾位混混小弟,包括張黎,他們明顯都是在這裡土生土長的人,也習慣了這樣毫無緣由、毫無章法的打架鬥毆。
唐姝倒是不怕,她的視線停在張黎的身上,恍惚間覺得有些唏噓。
他能全靠自己的手段,從這樣的地方,最後爬到了城市的最頂層,該用了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苦頭呢?
原書隻用了寥寥數筆帶過,根本不足以概括這裡麵的艱辛。
所以,張黎即便是心機重一點,手段臟一點,唐姝覺得也情有可原。
樹又沒有三觀。
唐姝正亂七八糟的想著,那邊已經結束了戰局。
她眨了眨眼睛看過去,竟然是寧皓和張黎兩個人占了上風。
花臂哥帶著自己的小弟們罵罵咧咧的放狠話,先一步走了。
張黎和寧皓都掛了彩,但也沒有吃太多的虧。
“你小子還挺講義氣啊!”皓哥拍了拍張黎的肩膀,態度熱絡了起來。
他們這些人,最講義氣,你既然肯幫我打架,那就是我朋友。
張黎低著頭,低聲回了一句,
“應該的。”
寧皓擦了擦嘴皮上的血,大大咧咧的攬住了他的肩膀,
“行!以後大家就是好兄弟!”
張黎點頭,活動自己酸疼的手腕。
身邊一向看他不順眼的混混頭子、此時哥倆好的攬住了他的肩膀,張黎抬眼,看向朝自己小跑過來的唐姝。
乾淨的裙擺隨著腳下的係帶涼鞋一蕩一蕩的,她朝他俏皮的眨了眨眼睛。
心裡某一處,好像有一根弦顫了顫。
三人一起回了剛才路過的那間酒吧,等張黎和寧皓都處理好了身上的傷口,大家又一起吃了簡單的工作餐,天便黑了。
張黎周末的晚上都在這間酒吧打工,吧台調酒。
他長得又高又帥,穿著調酒師的製服,少了幾分稚嫩稚氣,在燈光的照射下顯得更帥了。
所以這兒的老板工資給的並不算低,再加上他周末白天的家教,生活費也還充足。
唐姝不著急回家,經過下午的事,張黎和寧皓也不放心她自己回家。
她便在吧台角落的高腳凳下坐著,看裡麵的張黎調酒。
寧皓這時候也開始上班了,他是這間酒吧的安保經理,通俗了說,也就是看場子的。
唐姝長得漂亮,又難得的一身仙氣兒,坐在酒吧裡十分顯眼,但有寧皓提前打了招呼,倒是沒人過來調戲搭訕。
沒人調戲她,多得是人調戲張黎。
穿著白襯衣黑馬甲的張黎站在陰暗的吧台後麵,頭頂是兩排大小不一的紅酒杯,擦得近乎透明的杯壁、將燈光切割後撒在他的臉上,特彆的好看。
不斷有好色的小姐姐過來,要和張黎碰一杯。
張黎臉上雖然沒什麼表情,但也都沒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