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漸漸褪去,太陽從地平線緩緩升起,當第一道陽光劃破夜空,長孫也睜開了眼,這是多年的習慣,是前世帶到今生的習慣。
長孫看看還在身邊的熟睡的初黎,輕手輕腳的起身,簡單洗漱之後,開始生火做飯,拮據的生活讓兩個人幾乎吃不上東西,拿出來不知道多久前的饅頭熱了熱,把隻有拇指大小的醃肉切了一小塊,簡單的吃兩口,然後給初黎留了一些放到桌上,留下一張紙條,告訴初黎自己去散步了,讓她起來自己吃飯,長孫便出門了。
時間尚早,街上的人並不多,晨跑是長孫在前世時養成的習慣,但現在孱弱的身體讓長孫並沒有體力跑步。
是的,此時的長孫已經不是三天前的長孫,或者說此時的長孫身體裡住著破碎的常歲。
長孫回憶著自己的前世,前世自己名叫常歲,是個孤兒,還在繈褓時被遺棄在孤兒院門口,院長給自己取名常歲,簡單樸實,就是希望當時孱弱的嬰兒能挺過來。
常歲十八歲離開孤兒院,進了部隊當兵,摸爬滾打十餘年,更是在特種兵部隊鍛煉了五年,最終因為性格孤僻,行事獨斷,不得不脫下軍裝離開部隊。
離開部隊後,常歲固執的拒絕了單位安排的工作,執意下海經商,經曆了不斷的失敗,最終常歲竟在商界殺出一條血路,締造了一段傳奇的商業神話。
就在人們都在為這位傳奇人士驚歎時,這位年輕有為的企業董事,卻在自己一手創辦的商業帝國跳樓自殺,年僅三十五歲。
直到常歲結束自己的一生,也沒有一個人理解他心中的孤獨。
孤獨的靈魂經曆了漫長的旅行,恍若隔世又恍若一瞬。
破碎的“常歲”不知是何緣故出現在了長孫的身體裡,兩個破碎的靈魂交織在一起,醒來時,已分不清自己是誰。
三天過去,長孫還是難以辨彆自己的前世今生,自己到底是前世的“常歲”,還是今生的“長孫”。
直到昨夜長孫才看清自己,本以為的結束,其實隻是開始,如今的自己不再是前世的“常歲”,也不是昨日的“長孫”,而是一個全新的長孫,完整的長孫。
一切都是新的。
想著走著,長孫已經漸漸離開了麗山城的地界,長孫回過頭看著雄偉的麗山,再一次確認這是一個和前世不一樣的世界。
麗山之所以叫麗山,不僅僅是因為它的壯麗與雄偉,最主要是整座山的走勢就如“麗”字一般。兩座山脈之間夾著一條細長的峽穀。在儘頭,一座橫著的山脈如天塹一般斬斷並行的兩座山,形成了一個“麗”字。
麗山城便因麗山而得名,整座城倚山而建,雄偉的城牆如同門牙死死咬住緊要地勢,而麗山就是城市天然的後背,使整座城易守難攻。
長孫居住的貧民窟就在距離城牆十裡的地方,雖然還屬麗山城的地界,但已不受麗山城的保護。
窮人總是會被邊緣化,在哪裡都一樣,不過這裡的貧民窟卻是連劫匪都不願光顧。
長孫見出來已有些時辰,天也已經完全亮了,決定起身往回走,雖然沒走多遠,但長孫已經有些體力不支。
長孫明白鍛煉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所以也並無懊惱之意。
長孫走回貧民窟時,街上已經沒什麼人了。為了生計,貧民窟的人們一般都是全家出動,像長孫這樣的閒人在貧民窟算很少見了。
回到家中,初黎已經出門了,桌上留了一張紙條,是初黎留下的,大概的意思是說,吃完飯後等了很久沒見長孫回來,最後隻得作罷。還很天真的說第一次吃了長孫做的早飯後感覺渾身都是勁,今天肯定能打雙份工。
長孫嘴角掛著一絲笑容搖搖頭,在前世他沒有親人朋友,而今世初黎的出現讓長孫感受到一種從未有過的溫暖。
閒來無事的長孫決定去麗山城走一走。
雖然在長孫的記憶裡,自己從小就是在麗山城長大,但現在的長孫還未曾親眼看看這個自己從小長大的城市,而且初來乍到,長孫也想用自己的眼睛去了解這個世界到底有何不同,好為下一步做打算。
從貧民窟到麗山城的路白日裡並沒有什麼人,隻有清晨和傍晚才會有貧民窟的人們經過。
路也是貧民窟的人們用雙腳走出來的,在這荒山野嶺裡並不好走,長孫沒走一會就感到有些體力不支,便隨意尋了一處休息。
南化與南丁是長孫府上華夫人的家丁,此時二人正走在麗山城到貧民窟的路上。
南化看著身上破爛的衣裳,再看看旁邊穿的如同乞丐一般的南丁,忍不住抱怨道“想想咱兩堂堂長孫府的人,卻穿的如此破爛,還要去老鼠都不願去的貧民窟,真是倒了八輩子的黴。”
“噓,小聲點,莫被人聽到了。”南丁小心翼翼的打量著四周。
“小心什麼小心,這鳥不拉屎的地方,哪裡會有人。”南化性子大大咧咧,聽了南丁的話並無收斂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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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南丁像是被南化這一句說服了,也忍不住抱怨“是啊,誰讓咱們命苦分上這麼一活。”
南化讓南丁這句一說想起來三個多月前,二人忽然被華夫人傳喚,在周圍同伴羨慕的眼神下,二人平生第一次有機會聽見華夫人親自訓話。
但當二人領著這樣一份任務從華夫人房內出來時,同伴們幸災樂禍的眼神讓南化現在想來都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