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年12月24日,平安夜。
佩來妮·沙弗爾在接手維也納商業事務的第一年就給弗蘭茨出了個難題,在維也納的十七位高管,前者要求撤換十一位。
這些人的罪名包括貪汙、受賄、侵吞皇室財產、以權謀私為親友謀取職位和利益、倒買倒賣、瀆職、私刑、濫用職權、泄露國家機密
其中絕大多數人是將這些犯了個遍,實際上十九世紀貪汙、受賄、行賄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
不過弗蘭茨還是低估了這些人的貪欲和膽量,明明有的行業剛剛建立起兩三年,但是貪汙的數額居然占到了總利潤的15~30。
有些行業甚至已經被一個或者幾個家族所壟斷了,其實這次貪汙事件爆出來之前弗蘭茨還覺得可能不會有太大影響。
畢竟很多行業剛剛起步,一時間找不到那麼多可用的人才,找一些家族的人比較熟悉,信得過麼。
家族壟斷的事情可以以後等行業步入正軌之後慢慢來解決,現在奧地利的很多行業還處在跑馬圈地的階段。
然而,動輒上百萬的貪汙讓弗蘭茨有些坐不住了,要知道這是十九世紀一百弗羅林就夠普通人生活一年的。
而且這還隻是在維也納,並沒有進行全國範圍內的清查。其實弗蘭茨對腐敗的事情並不是一無所知,中間還處理過一批人。
但是現在看來,那所謂的殺雞儆猴好像並沒有起到多少作用。
隻不過一次處理近萬人恐怕會造成很多混亂吧。處理一部分人,拉攏大多數人,這才是正常的處理方式吧?
但弗蘭茨並不想那麼做,他旗下的產業又不是此時病入膏肓一碰就倒的奧地利帝國。
弗蘭茨將核實這些人的罪行給與相應的處分,罰款、降職、開除、以資抵債(這裡指的不是工資,而是資產。)、入刑、入獄、流放、死刑。
弗蘭茨直接在平安夜把整個維也納地區的負責人們全部叫齊了,來了一波奧地利版的“怒斥群臣”。
“渣渣!”
(這段台詞,哪天單獨發,這裡就不寫了,免得說水字數。)
當然弗蘭茨在殺得流血漂櫓之後,還是要安慰一番的。
弗蘭茨為全維也納的所有員工都準備了一份聖誕禮物,明天將會有專人進行發放。
這讓那些人緊繃的神經放鬆了一些,畢竟烏雲似乎已經過去了。
其實比起第十三個月工資,對於西方人來說開盲盒更加有吸引力。
而且弗蘭茨是皇室成員,這些禮物在奧地利人看來不隻是禮物,同時也是一份榮譽,尤其是對於那些平民來說拿回家當傳家寶都不過分。
不過經過這次事件之後,弗蘭茨覺得還是應該加強監管模式,不能總是指望有這種不畏強權且能直接將情報送到自己這裡的人出現。
通常來說的高薪養廉在此時的維也納行不通,因為弗蘭茨給這些人的錢在整個歐洲都算得上是頂薪了。
但是此時的奧地利帝國經濟發展太快,誘惑之大遠超一般人的底線,所以腐敗和貪汙才會這麼普遍。
製度問題隻能慢慢解決,不過監管機構倒是可以立刻建立,首先靠自查和互查肯定是不靠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