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寧可竹過於熱情的操辦,導致程煜損失了不少獲取積分的機會。
原本,他為租住房添置的那些東西,都是需要花錢購買的,這樣毫無疑問也就獲得了很多爭取討價還價的機會。
就算要買的東西價值都不高,哪怕每次都是三分三分這樣的入賬呢,再如何,混個十幾二十分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可現在,一分都沒有。
並且,由於寧可竹安排了吳伯去交待這些事,直接導致了程煜這一天無所事事,又不方便真的丟下不管自己跑出去浪,他還得看著那些幫自己收拾東西的人,告訴他們哪些要用,那些不要,再等著他們一一打包,將其歸置到車上。
最後,他帶著那些人去了自己租住的房子,又吩咐他們將那些東西逐一歸位。
這些事,竟然折騰了他一整天。
程煜簡直就是欲哭無淚啊!
今天這一天算是砸進去了,作為一個出門不撿就算丟的新一代葛朗台,程煜真是殺人的心都有了。
終於把那些人送走了,程煜坐在自己租住的房子裡,滿心的鬱悶。
看到還有個小箱子沒打開,那裡邊是他小時候的一些私人物品,他不想讓那些人動。
於是,程煜又站起身來,拆開了那個小箱子,將裡邊的東西逐一拿出來,擺放在自己認為合適的地方。
眼看著箱子裡隻剩下最後一件東西了,那是一個堪稱老古董的手機,諾基亞8250。
程煜將其從箱子裡拿了出來,想起自己當年看到母親用這款手機,對裡邊那個貪吃蛇的遊戲格外的感興趣,然後有一天他就趁著寧可竹不注意,把電話卡拔了出來,偷偷的把手機留在了自己的手裡。
寧可竹出門去公司之後,他玩了一天的貪吃蛇,把手機玩沒電了還為此擔驚受怕了挺長時間,以為是自己把手機給弄壞了。
等到寧可竹晚上回來的時候啼笑皆非,她說她找了一天怎麼沒找到手機呢。
然後才教會了程煜怎麼給手機充電,也把那個手機給了他。
當時,程煜才七歲不到,還沒上小學呢。
想起童年種種,程煜笑了笑,找到充電器,插進了手機接口,放在桌上充起電來。
手機剛剛放在了桌麵上,程煜就看到手機屏幕上出現了一個小小的電池,這是表明充電開始的畫麵。同時,他居然聽到自己腦中也響起了一聲叮響。
嗯?有積分?
定了定神,腦中一個鬥大的+16緩緩浮現了出來,金光燦燦,看著就讓人激動無比。
難道是王海付了那一千萬?
可是,這才十六分,有點少吧?
在飛機上那次,直接就乾到了一百分啊,當時那個貨也隻是說要百萬賠償。
哪怕程煜的小姑跟程煜不是直係血親,會在效果上打上一定的折扣,可這也打的太多了吧?
程煜雖然沒有幻想過一千萬能給自己帶來一千分的結果,可他覺得百十來分應該沒什麼問題啊。
為啥隻有十六分?
想了想,程煜給劉經理打了個電話,劉經理很莫名,表示跟王海約好的是兩天後進行交易,到時候才會去房產局辦理房產變更手續,也隻有在這些手續辦完之後,王海才會把剩餘款項打到他的賬戶上。
掛了電話,程煜更加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