摳神!
一路駕車疾馳,莊毅的心裡是又緊張又興奮。
緊張的是他不明白程煜怎麼會為了他冒這麼大的風險,竟然單槍匹馬的去闖馬克西姆營地這種龍潭虎穴,同時心裡也有少許的愧疚,若不是為了他,程煜也不必趟這趟渾水。
而興奮,則是他確信程煜所說的那個中國孩子,就是自己的兒子,他根本想不到自己的兒子竟然沒死,現在有機會親手救回自己的兒子,他當然感到無比的高興。更何況,他從程煜那裡得知,自己大概率還有個女兒,他完全沒想到,自己在七年前那個荒唐的夜晚,娜塔莉亞竟然還為他生下了一個女兒。
他現在,隻想趕緊趕到馬克西姆的營地,跟程煜會合,然後救出自己的女兒,手刃馬克西姆這個仇人,為自己死去的妻子報仇。
甚至,他在潛意識裡,還有一種隱隱的奢求,既然馬克西姆沒有殺掉他的兒子,或許,他也沒有殺掉自己的妻子。
但他也知道這隻是一種奢望罷了,畢竟,點點那樣的孩子,當然不可能記得自己父親的聯係方式,甚至他對莊毅的長相都已經記憶模糊,或者乾脆已經完全遺忘。但莊毅的妻子是一個成年女子,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成年女人,足足八年的時間,她如果還活著,不可能找不到一個合適的機會給自己打出一個電話。
懷著這些複雜而痛苦的心情,莊毅簡直恨不得插上翅膀立刻就飛到導航的終點跟程煜會合,所以,這一路,他倒是比程煜把車開的更快了許多。
程煜用一個小時左右才離開公路,而莊毅隻用了四十分鐘。這也得益於葉卡琳娜賣給他的那輛車,雖說表麵上又舊又破,但正如葉卡琳娜所言,這輛車的發動機相當不錯,加上莊毅不計損耗,反正他知道程煜那邊還有一輛車,他隻用了四十分鐘就完成了這段路程。
接下去的路才是真正的考驗,莊毅已經進入到山區,但他依舊是儘量把油門踩得更深一些,隻為了哪怕能提前一分鐘抵達終點。
終於,程煜攏共用了接近三個小時才完成的路程,莊毅隻用了兩個小時就已經完成了。
莊毅非常清楚自己已經幾乎找到程煜了,因為,他已經看到程煜停在路邊樹叢之中的那輛車,而他手機上顯示的車載gs的定位也正是這裡。
毫無疑問,這裡已經非常接近馬克西姆的營地了,所以程煜才會把車簡單的隱藏在路邊的樹叢之中,隻是不知道,程煜現在還在不在車裡。
莊毅跳下車,直奔那輛suv,車裡當然是空無一人。
他壓低了聲音喊叫了兩聲,並沒能得到程煜的回應,莊毅開始環顧四周,他想從周圍的環境裡找到程煜下一步行動的痕跡。
如果是在城市裡,除了利用無所不在的監控,否則,想要找到一個幾小時之前就已經離開的人,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但在這種山裡,尤其是沒什麼路的地方,各種痕跡,隻需要你足夠的細致,再加上一些野外生存的經驗,想判斷出一個人朝著哪個方向離開,也並不是特彆困難的事情。
很快,莊毅就在一側的山坡上找到了程煜留下的痕跡,那是在一棵樹上,很明顯有被繩索磨出來的新痕,這說明在不久之前,有人用繩子綁在這棵樹上,借力向上攀爬。
而在這種荒山野嶺,放著前方蜿蜒曲折的小路不走,反而去選擇走出一條從來沒有人走過的道路,也隻有程煜才可能去做了。
莊毅打開自己那輛車的後備箱,翻找了一番,除了葉卡琳娜所說的匕首軍刺以及棍棒之外,還有一些繩索。
毫無疑問,這些刀槍棍棒都是斯捷潘的手下平日裡用於搶地盤打群架用的。
從中選擇了兩把匕首,又拿走了一把軍刺,莊毅背上一掛繩索,就沿著他發現的痕跡出發了。
彆看莊毅四十多歲的年紀,他的體力和身體狀況都保持的非常不錯,絲毫不亞於二十多歲的小夥子。這八年來,他從未放棄過複仇的念頭,也就自然從未放棄過對自己身體的訓練。他知道,即便終有一天自己找到機會,如果沒有一副好的身體,他也絕不可能是馬克西姆的對手。從小到大,他還沒怎麼贏過馬克西姆呢。
當然,他的前進速度不可能比開了掛使用了武術的程煜還要快,而且他還要一邊前行一邊尋找程煜留下的痕跡。
到了山頂之後,莊毅就輕鬆多了,他甚至已經看到了程煜曾經看到過的景象。在樹叢錯開的空隙裡,他能看到一些建築的模樣。雖然都是一些簡陋的木質建築,但對於莊毅來說,這遠比程煜眼中的建築要熟悉的多,畢竟這就是莊毅從小到大常年接觸的模式。哪怕是換了個地方,馬克西姆在這方麵的才乾,也就僅限於拙劣模仿從前伊萬諾夫打造的營地了。
比程煜更加確定,這一定就是馬克西姆的營地。
從營地裡現在一片寧靜來看,程煜應該還沒有闖入營地,又或者,他隻是悄悄的潛入了進去,並沒有打攪到馬克西姆及其手下的那些人。
沒有打草驚蛇,這對莊毅來說,當然是一個好到不能再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