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啟,丁啟不見了,有夥計嚷嚷起來,不過很快他們有感覺很蹊蹺,丁啟身材比較瘦小,剛才那人卻很挺拔,看身形根本就不是一個人。
“你們最後一次見丁啟是什麼時候?”王征南追問那些夥計,最終得知下雪紮營時。
看來那個叫丁啟的可憐夥計此時不知被藏屍何處!
簡單來說就是他被那采花賊冒名頂替了,風雪剛起時眾夥計戴著帽子蒙著臉忙著搭建營地,沒人會注意身邊誰是誰。
隨後王征南率隊又將整個營地排查一遍,確認賊人遠去並未去而複返,常宇蒙著薄毯子站在營地正中看著正北,漫天風雪很快將他覆白。
北邊是山,賊人是從北邊突圍出去的,這個時候也隻有山裡頭有地方藏身避風雪了,這人衝出帳篷毫無任何遲疑就奔北而去說明其早就想好退路了。
經驗老道出手狠辣,輕身功夫一流,又好色采花……常宇突然一個哆嗦:“艸他媽的,原來是你這廝”。
“大人莫非瞧出那賊人身份了?”蔣發聞言向前問道,常宇望著正北漆黑的山林點了點頭:“那廝不是那個神出鬼沒的殺手也非普通的采花賊,而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血蝙蝠”。
血蝙蝠,蔣發一驚:“卑職出京前聽李炳宵曾言要助夜魔擒一仇家好像就叫這名堂”。
“沒錯,就是他!”常宇氣的牙癢癢,這血蝙蝠在江湖上出了名的貪色不知禍害了多少女子,但依仗一身號功夫官府拿他沒辦法便是江湖上的正義人士也束手無策,像吳中的那樣的高手都能讓他數次溜走,旁人更彆提了。
血蝙蝠非常的好色而且色膽包天一旦被他盯上的女子想法設法都要得手,除此外還睚眥必報,蚊子叮他一口都要被他捉了輪j十八次才行。
在濟南時他瞎了眼碰上了夜魔被其刺了一劍,於是結下梁子竟敢追常宇一行南下,麵對諸多高手環伺竟不畏懼,終在曲阜時候栽了,當時常宇覺得他難逃一死,誰知數月後竟出現在京城。
更想不到的是,其竟尾隨自己出了京。
是有預謀,還是巧合?
常宇左思右想,最終確定應該是巧合,因為血蝙蝠和他並無直接的恩怨,甚至都不認識他沒理由向他尋仇,應該是聽到了些風聲或者感覺到了危險匆忙之際潛入城外,好巧不巧碰到了,又或許是城裡頭或者城外看到坤興公主或者宋洛玉了被其引了過來。
然後這廝在鎮上下手卻被發現,賊心不死繼續跟著,卻突遇大風雪無處躲避隻得趁亂混入商隊裡。
蔣發一路小心翼翼的提防,卻沒想到是這廝跟了過來,這讓他有些失望又有暗暗鬆了口氣。
但常宇卻變得緊張起來了,因為他知道血蝙蝠的本事,可謂防不勝防,偏偏坤興公主就在隊伍裡。
於是他讓況韌排了崗哨,三班倒不間斷巡查營地,而他則直接走到坤興公主的馬車旁:“九姑娘睡了沒?”
“沒呢,外邊又出了什麼事?”阿九的聲音有些緊張,這時宋洛玉從常宇的馬車裡探出頭:“大人,要不還是卑職和九姑娘睡一輛車吧”。
不!常宇做出了一個他早就想但一直說不出口也做不出來的決定,讓那個宮女和宋洛玉睡一個馬車,而他上了坤興公主的馬車:“恕臣冒失了,今晚臣要在這陪著殿下”。
坤興公主看上去表情沒有什麼變化,但嘴角微微輕揚還是出賣了她的內心:“怎麼又叫殿下了,外邊到底出了什麼事”。
“鬨了賊,為防萬一臣還是要貼身隨扈”常宇隨口說道,坤興公主眉頭一皺:“這天兒鬼都不敢出門,賊人倒是夠辛苦的啊”。
常宇忍不住笑了:“都是混口飯吃”。
車裡掛著燈籠裡邊點的是蠟燭,留有一絲排氣孔倒也沒有多大的味道,燭火搖曳車內氣氛有點……不太對勁。
此時朱慈烺被眾親侍擁在帳篷裡已睡了,他尚不知常宇上了他妹子的車,即便知道了也沒啥感覺,在他的認知裡常宇就是個太監,太監在宮裡頭伺候女主子洗澡的都正常不過,再說他對常宇也是無比的信任。
可這是兩人第一次這麼狹小的空間裡獨處,加之相互之間又有好感氣氛瞬間變得有些彆扭起來,朱媺娖擁著被子半靠在車廂,常宇在她對麵端坐手握一杯熱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你不困麼,趕緊睡吧”常宇打破尷尬的氣氛,朱媺娖嗯了一聲:“本來是困的,現在又沒了睡意,你和我說會話吧”說著推開一點點窗戶,呼嘯寒風灌了進來嚇的她趕緊關上了。
常宇抽出腰間青雀寶刀,以衣袖拭之:“我也不會說話,說來說去就是些打打殺殺的事,那種事你哥哥愛聽,卻不合你胃口”。
“你怎知我不愛聽打打殺殺的咯”朱媺娖嘴巴一挑:“我也喜歡聽打仗的事,你給我說說南邊剿匪的吧,我聽父……父親說你曾帶著四五個人就破了一個城是真的麼……”
常宇很無語,這段經曆他至少已經見過五遍了,給李慕仙講過給李岩講過給黃得功講過給崇禎父子講過現在還給阿九姑娘講,但卻是講的最生動的一次,畢竟誰不想在自己心儀的女孩前好好表現,何況故事主角還是自己。
朱媺娖自是聽的津津有味,時而緊張蹙眉時而捂著心口長鬆口氣,外邊風雪雖大車裡有暖爐溫如春,坤興公主聽的太過入迷蹬開了被子露出了腳,常宇瞥見頓時忍不住咦了一句:“殿下你裹腳麼?”
坤興公主一怔趕緊將腳縮進被窩,臉色緋紅瞪了常宇一眼,其實她還穿著襪子呢:“你有那惡趣味?”
“沒沒沒”常宇趕緊擺擺手:“我隻是聽人說過宮裡頭妃子娘娘也有裹腳的,不知是真假故此一問”。
“呸,哪個說的胡話,宮裡頭才沒人裹腳的”朱媺娖怒目,看來真的有些生氣了。
裹腳這個陋習具體從什麼時間開始的已無從考據,史料說在明朝很盛行,甚至連皇後都裹腳,理由是出土的孝端皇後和孝靖皇後的鞋底長度僅十三四厘米,不過很快又被人逐條推翻,因為古代的鞋子造型與後世大不同,鞋底遠比鞋麵小,而且根據兩位皇宮的腳骨骼也發現與正常人無異,說明並未裹腳。
但從滿清開國後皇太極“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後孝莊皇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可見當時明朝裹腳之風盛行,其實都是些心理變態的文人搞出的臭惡俗。
“怎麼,你還看過人家裹小腳的?看的誰家姑娘?”朱媺娖哼了一聲盯著常宇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