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俯看著在地上痛苦掙紮和慘叫的斯坦菲爾德,冷聲道“我這麼做,原因很簡單,你殺人放火我都可能饒了你,但是販毒就該死,但是我又不能讓你馬上就死,所以就隻好讓你現在這裡待一段時間了。”
“我要待多久?”斯坦菲爾德咬著牙問道。
“那就得看我什麼時候想離開這個世界了。”羅森說著,拔出軍刀絞碎了他的舌頭,旋即又用手銬將他鎖住,這才返回了自家的莊園。
羅森這麼做,並不是單純為了折磨斯坦菲爾德,隻是想要在係統規則允許的範圍內卡一卡bug。
因為過去他發現自己不管在哪個世界冒險,隻要經曆完了原有劇情,尤其是敵人被殺光之後,基本上就到了他回歸的時候。
於是他就想著如果不殺掉敵人,那麼是否就可以多待一段時間。
為此,才有了這次看起來有點殘酷的實驗。
結果證明,的確可行。
至少在原有劇情都差不多結束的情況下,羅森依舊沒有收到係統彈出的即將回歸的提示信息。
“很好,很好。”羅森美滋滋地洗去了身上的血腥味,朝寶貝閨女的小臉上親了一口。
“羅森,咱們該給她起個名字了。”戴安娜看著躺在床上手舞足蹈的女兒道。
“你有什麼好建議?”羅森將手指塞到女子的手中,任由她抓著搖來搖去,道“如果是中文名字的話,我倒是可以好好想想,起個好聽的,不過英文名字的話就不是我所擅長的了。”
“那不如咱們一人起一個。”戴安娜笑著道。
“可以。”羅森笑著道“看誰起的名字更好聽。”
於是兩人以一周時間為期限,各自開始想名字。
戴安娜以前在天堂島時就沒少讀書,等到出來後更是經常手不釋卷,數十年積累下來可謂是學識淵博,想要為女兒起個名字當然不算多難。
可是羅森就苦逼了。
沒有得到係統之前,他撐死了也就是個醫科大的大二學生。
雖說以前也讀了不少書,但是多數都是為了應付高考,現在兩年多過去,要不是他現在智力超高,記憶力驚人,隻怕早就都忘了一大半了。
現在想要給自己的寶貝閨女起個既好聽寓意又好的名字,以他肚子裡的墨水來看著實是有點難度。
“書到用時方恨少啊!”羅森不知道第多少次發出這樣的感慨,隨即苦惱地撓了撓頭,重新翻開了不知道翻了多少遍的漢語字典。
這一周,羅森除了照顧老婆伺候閨女,外加翻字典外加唐詩宋詞找好名字之外,也沒忘記偶爾去看看被扔在密林小木屋中的斯坦菲爾德。
不得不說好人不長命壞人活千年這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斯坦菲爾德這家夥可謂是罪孽深重,可是先是被羅森廢了四肢,又經常餓肚子,竟然嘛事都沒有。
彆說什麼發燒感染之類足以要命的炎症反應了,甚至連個感冒都沒得,實在是堅強地讓羅森都不得不讚歎一聲真乃人形小強。
他越是這樣,羅森反倒越是開心。
隻要這孫子一時半會得死不了,那麼劇情就相當於沒有結束,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在這個世界中陪著老婆孩子過日子。
所以,就算是為了自己能多停留一些日子,他也不希望斯坦菲爾德死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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