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
丁勇親自護送方倩去公安局自首,為韓少堂澄清冤屈。
方倩遵照丁勇的交待,在自首過程中眼淚汪汪地訴說自己的不幸遭遇,說自己是被宋有德逼得沒有活路才做了錯事,現在後悔莫及。
辦案民警,一個個驚得表情各異。
給方倩錄完口供之後,負責此案的李警官立馬向上級領導潘文青彙報。
潘文青作出指示“拿到物證後,立刻抓捕宋有德。”
“是!”
負責此案的李警官叫了兩個同事過來,於上午九點半趕到春江區政府,直奔司機辦公室。
三人剛走到門口。
被區政府辦公室的黃主任攔了下來“你們哪個單位的?”
“我們是市局的。”
李警官亮出自己的警官證。
並對黃主任說“宋有德涉案,我們需要搜查他的辦公室,麻煩配合一下。”
雖然李警官沒有直說是什麼案件,黃主任聽聞後,心裡還是打了個咯噔,當場便意識到這是上麵想整湯曉茹,因為宋有德是湯曉茹的司機。
黃主任定神詢問“有搜查令嗎?”
“我們是按程序辦事,請不要耽擱我們的時間。”
李警官當場從隨身公文包中拿出搜查令,並展示在黃主任麵前。黃主任當場無話可說,隻能讓開一條道。
李警官帶人進場。
確定宋有德的辦公桌之後,呼令兩個警員“給我仔細地搜!”
其實根本就不需要仔細。
不到一分鐘時間。
其中一個警員便在宋有德的辦公抽屜裡找到了一個檔案袋,這個袋子裡裝的就是方倩的借條與祼照。
李警官拿出來仔細瞧了瞧,又裝回檔案袋。
這回證據鏈完整了,現場物證與方倩的口供完全吻合。
李警官抬頭問站在前麵的黃主任“宋有德現在在什麼地方?立刻打電話叫他回來,就說湯副市長要用車。”
這是要騙宋有德回來自投羅網?
黃主任心中又是一陣忐忑。
雖然他沒有看到那個檔案袋裡裝的東西到底是什麼,但他現在也意識到,肯定是很重要的東西。
要不然,這姓李的也不敢冒然抓湯副市長的司機。
黃主任掏出手機,擺出一副很為難的樣子“你們稍等一下,這事我需要先請示一下湯副市長……”
“黃主任!”
不等黃主任找到湯曉茹的電話號碼,李警官直接把手機奪了過來。
李警官正色質問“潘副市是市委常委,兼任我們市公安局的局長,他現在親自督辦這件案子,抓個小司機還需要向湯副市長請示?”
“我不是說潘副市長要向湯副市長請示,我是說我要向湯副市長請示,你彆顛倒黑白!”黃主任臉色怒沉,把手伸到了李警官麵前“你好像沒有權力沒收我的手機吧?快把手機還給我。”
“我是沒有權力沒收你的手機。”
李警官把手機還給黃主任。
又似笑非笑地補充了一句“不過,如果有人通風報信,到時我有權力抓他回市局喝茶。”
黃主任振振有詞地辯駁
“李警官,這話我真不愛聽。”
“剛才是你叫我打電話叫宋有德回來,我說我要向湯副市長請示。”
“這是正常程序,你卻奪走我的手機。”
“現在你又質疑我有通風報信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