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風年又敲響驚堂木,嚴肅地道“因為莫春的傷勢暫時不明確,關於是否受內傷,還有變化的可能,需要觀察。”
“所以,這起共同故意傷人案延後,擇日再宣判。”
“接下來,審理火災索賠案。”
此話一出,公堂上的原告變成被告,被告變成原告,形勢頓時反轉。
莫春一家人作為火災索賠案的被告,變得提心吊膽,瑟瑟發抖,生怕被判賠錢。
那些毆打者反而鬆一口氣,其中甚至湧現一個大聰明,與眾不同地說道“知州大人,莫春不願賠錢,等放他回家去之後,他會不會故意打自己肚子,偷偷把他自己打死,偽裝成因內傷而死?”
“這樣一來,他就能故意陷害我們,又能逃避債務!”
莫春一聽這話,大吃一驚,眼睛眨巴眨巴,眼珠子差點瞪出來。
他自己沒想到的“妙計”,彆人卻替他想到了。不過,他還不想死,畢竟兒女還小,他放心不下。
唐風年用拳頭擋住嘴唇,掩飾嘴角的笑意,道“本官還未宣判,你何必杞人憂天?”
關於火災索賠案,唐風年經過深思熟慮,又與石師爺商量許久,私下裡已經決定把這起雷擊造成的火災判定為天災,不是人禍。
如果是人禍,可以向惹麻煩的人索賠。
但是,天災是老天爺闖禍,誰能找老天爺索賠呢?哪個人能把老天爺揪下來打官司?
公堂上詭異地安靜一會兒。
唐風年大聲道“傳喚火災證人上堂。”
第一批證人是夜裡巡邏的官差。
他們說,起火之前,他們巡邏到西街時,屋子都黑乎乎,都熄燈睡覺了,沒有火燭的亮光。
第二批證人是更夫。
他說,他沿著街道打更、報時辰,路過西街時,當時已經夜深人靜,還沒起火,也沒看見燈火。
第三批證人是莫春一家人,他們說自家節省,睡覺時從不點燈。
當時雷聲很大,閃電又特彆亮,那雷聲像爆炸一樣,他們躺在被窩裡,被驚醒,感覺全身有點發麻,後來聞到煙味,於是起床去查看,發現房梁起火。
當時,一家四口都很驚慌,兩個孩子跑出去敲鄰居家的門,喊街坊鄰居幫忙救火。
莫春想往房梁上潑水,奈何房梁太高,水潑不上去。而且,老房子著火,又是木屋,火勢特彆凶猛。
莫春的妻子隻來得及拿一些家當,受不了煙熏火燎,急忙逃出去。
第四批證人是那些僥幸躲過火災的人。他們說,確實是打雷之後,聽見彆人喊“走水”、“救火”、“救命”……
第五批證人是莫春的左右鄰居。得知莫家著火後,他們嘗試幫忙救火。
他們說,最先起火的地方確實是屋子上方的房梁,而且最先燒的是堂屋,不是臥房,也不是廚房。
左右鄰居也是受害者,他們的屋子都在這場大火裡被燒個精光。
回憶當時起火的畫麵,他們忍不住淚流滿麵,十分傷心。
當時,他們拚命阻止火勢向自家蔓延,但結果是絕望的,木屋燃燒的速度太快,太快……
聽見他們哭,其他人被勾起傷心和絕望,也哭。
十八戶人家,上百口人,有老人,有小孩,有滄桑的中年人,有茫然的年輕人,一起難過,淚如雨下。
“唉!”石師爺一邊用毛筆記錄證詞,一邊歎氣。
第六批證人是剩下的十五家受害者,他們眼睜睜看見火從彆人家蔓延到自己家,拚命潑水,卻無力回天。
第七批證人是本地的長壽老人,他們說,以前田州也發生過雷擊中木屋或者大樹,導致起火的事。具體是哪一年,他們記不清了,但記得是誰家被燒。
唐風年讓官差去把證詞中的那戶人家請過來。
那人也承認,自家以前確實被雷火燒過屋子。
種種證據都指向天災。
證人和證詞太多,火災索賠案足足審了三天,才終於落下帷幕。
在唐風年的詢問中,證人們反複回憶火災的細節,氣氛淒淒慘慘。
最後,唐風年大聲而嚴肅地宣判“這場大火,是天災,是雷擊導致房梁著火,是偶然的無妄之災,不是人禍。”
“結合所有證據,莫春也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火災後,進行反思,本官認為,木屋容易燃燒,在防火方麵,比不上青磚房屋。”
“官府必將幫助百姓進行災後重建,不會冷漠,也不會放任大家無家可歸。”
“至於災後重建的細節,本官希望大家互幫互助,心平氣和地商量,不要再出現毆打、謾罵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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