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扛著約翰,走向廢墟。
約翰的眼神複雜,在消化了最初的震驚過後,心中湧現出濃濃的不甘。
如果是普通人,這份不甘可能會轉變為動力,或者沉澱下來,去尋找自己的不足。
然而,約翰的性格遠比他表現出來的更為極端。
他是被父母遺棄的孩子,自孤兒院長大,從懂事的那一天起,他就是萬眾矚目的中心,承擔著所有人的期望。
約翰想要變強,他瘋狂讀書、運動、學習社交技巧。
這些努力自然帶給了他想要的生活,成為了人上人,卻也積壓了可怕的心理壓力。
於是,九歲時,約翰開始虐殺老鼠。
十一歲時,是貓。
十二歲時,是狗。
十三歲那年,約翰設計了一整套自動投毒裝置,悄悄安放在社區的隱蔽位置。
在這套裝置的作用下,僅用了半個月,社區內所有的家養、野生貓狗全部死亡。
約翰十分有成就感。
直到這套裝置運行了兩個月,一位流浪漢誤食了約翰投毒的食物,不幸死亡。
約翰以為自己會害怕,然而,等他站在黑暗中細細品味自己的情緒,他隻感受到了……
榮耀與樂趣!
他為了社區安全做了貢獻,不論是貓狗,還是流浪漢,這些都是對社會無用的東西。
在十三歲這年,約翰找到了釋放壓力的最好方法。
流浪漢、妓女、幫派分子、逃逸罪犯……
在沒有覺醒任何力量的情況下,約翰就已經殺了一百三十四人。
他沒有負罪感嗎?
當然會有,但和普通人不同,他很享受這種負罪感。
約翰認為,殺人是一項很好的業餘活動。
設計殺人計劃到執行的過程,能夠幫助約翰釋放內心的壓力,而殺戮後的負罪感,又能夠督促他去變得更優秀。
因為在約翰的人生觀中,他承載了一百多條生命的遺誌,他必須變得足夠優秀,才能夠抵消這份殺業,才能達到生者與死者的平衡。
這是尋常人難以理解的精神狀態,即便是最為癲狂的連環殺人狂,為的也是追尋刺激。
約翰不是,他就像是一位馬拉鬆選手,隻不過追在身後的,並不是其他選手,而是被他殺死的人。
他享受在被追逐下,拚儘全力奔跑的感覺。
在約翰的人生中,他不是沒有被擊敗過,可那就像是路上的小石子,隻會讓他覺得更有趣,更有挑戰性。
但今天不同。
約翰被李修一招擊潰,他沒看懂李修是怎麼做的,更不清楚在那一刻發生了什麼。
兩人交錯的瞬間,所有令他驕傲自豪的力量,就被無情的剝奪了。
這種天塹般無法跨越的差距,令約翰感到了絕望。
他呆呆站在人生的馬拉鬆道路上,曾經被他虐殺的無辜者,已經撲上來,開始啃噬他的靈魂。
“李修。”
凍在冰層裡的約翰忽然開口,他的嗓音沙啞,每天精心打理的頭發黏在額頭上,看起來頹廢又落魄,他雙眼無神的問
“這就是英雄和凡人的區彆嗎?”
李修歎了口氣,耐心安慰說“你們老外就喜歡搞這種封建迷信的東西。什麼英雄不英雄的,這就是一個稱呼,你想的太複雜了,你會輸給我啊,單純是因為太弱了。”
約翰“……”
倒不是李修想故意紮心,這的確是實話。
把步笙聲拉過來,李修就是用上吃奶的勁,也不一定能把步笙聲的力量全部封印,最多是能影響他的超凡力場運轉,一定程度影響步笙聲發揮罷了。
“不對!”
約翰猛地大喊,嚇了李修一跳,他雙目滾圓說“你在神使事件中還沒有獲得血脈武器,是在成為英雄後,來到慶京,才拿到了那個魔方。”
約翰越說越興奮。
“你之所以能輕易的戰勝我,它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所以,這就是世界對你的回饋!這就是英雄的資格!”
李修掏出湮滅魔方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