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接上文。
剛睡醒,也算是實現了睡到自然醒還沒人催促起床的理想。
要成小懶豬啦!
昨天提到的麵試,我本意是想著下午去麵試,但我和萬先生發了個消息也算是通知他一聲,沒想到中午他就回我消息了。
意思是我去縣城上班的話離這鄉下有點遠,他覺得跑來跑去沒必要,今年我休息一年,他掙錢就好。
咕——
其實我並沒有多愛上班,如果不是為了那點薪水的話。
我把他的話同我媽說了,我媽說還是要去上班,那樣規律生活也是好的。
隱約,我也覺得上班底氣更足些。
隻是我給這邊爸爸發的消息他沒有回複,吃飯的時候我也沒敢開口,畢竟萬先生到時候因為這個和我置氣怎麼辦?
等到我吃完飯回房看小說良久,這邊爸爸才回我,問我明天可不可以,今天中午他喝了酒,加上這邊要和外公修路脫不開身。
唔——
我深知,麵試這種東西,時間觀念很重要。
也罷,這班也不是非要上不可。
我媽倒是催促的很,一個勁問我有沒有去麵試。
沒車我咋去?
去了人家的房子,我一個人住合適嗎?
心裡這樣想,但麵上我不能這樣說。
我說每個人能壓的住的財是有限的,我現在感覺就可以了。萬先生現在負責掙奶粉錢,其餘的我們兩口子也不咋花錢,沒必要那麼拚。
我媽說錢現在越來越難掙,我知道,但一個月三千的工作總是會有的。
至於我們倆,是真的可以節儉。
今年我結婚的時候,他們村有個出嫁的女孩子,也是我這邊小學同學。
聽萬先生說,去年人家小情侶兩個都沒做事,去旅遊去了,半年花了6萬塊。
錢不夠,還是借錢。
唔——
6萬塊,這不得我攢三年錢的小目標。
中和一想,不旅遊的我們是不是就省下一大筆。
因為體重超標,那些令人快樂的垃圾食品我更是沒必要吃,衣服什麼的穿之前的就好。
真,去年萬先生也沒買什麼衣服。
有些時候,我感慨我選的萬先生和自己是同一類人,懂過日子的人。
之前的小蜜蜂我之所以有點抗拒,也不全然是因為外貌,是他給我的那種感覺。
他說,奶茶店的奶茶品種他都喝過,問我喜歡喝什麼?
我語塞,能告訴他我就選最實惠的蜜雪冰城,而且一個月也不見得喝一回嗎?
以前我給自己製定的是,一個月300的零花錢。畢竟我吃家裡的住家裡的,買東西也就拚多多和買點雞鎖骨回家。
去年因為結婚,在拚多多買的小物件有點多,有個月甚至花了上千。
還有偶爾去他家買的禮品,以及他們生日什麼的,所以會間歇性超標。
但花在我個人身上的,我敢肯定300是有餘的。
18的話費,餘外不買吃喝的話大抵每月自身固定支出也就這18了。
剛剛抽空看了下今年的微信賬單,一月份花了500多,二月份將近101novel.com0塊。
一月比較雜,我就不羅列。
二月的話,元宵前回家去趙一鳴買了57塊的零食給兩個侄子吃,情人節這邊媽媽生日買禮物花514元。
後又給自己充話費50塊,以及在上饒買冰激淩4元,在電影院給他買烤腸10塊。
昂——
買冰激淩,說來也尷尬。
就他小妹妹一直在上饒生活的,近兩年輟學後接過來生活,所以這次回上饒她介紹了一家炸雞店,說這家好吃。
進店就選冰激淩,老板問他幾個?
她就買2個,她和她姐的。
萬先生問,那我和你嫂子的呢?
大妹妹說,你們自己買。
於是乎,囊中羞澀的萬先生問我,吃不吃冰激淩?
心裡微微歎息,其實吃不吃無所謂,但不想看著他在妹妹麵前這般落魄,我主動付錢要了兩個。
摸摸萬先生的狗頭~
嗯,萬先生確實有狗,我叫它小花。
我們從上饒回來的另一天,小花就生了4隻小狗寶寶。
唔——
實現小奶狗自由,毛茸茸的。
年前我和萬先生說過,沒錢不要找彆人借,找我就行,畢竟都是夫妻了。
於是乎,這次去上饒他主動開口問我借油錢和過路費。
有進步,但……
還好,我留了點現金在身邊,5張紅票子我都給他了。
他本來說有多的剩就還給我,但他花的剛剛好。
去加101novel.com0的油,過路費104,回來加100的油,過路費104。
怎麼說呢?
也還算好吧。
因為那時候我問小蜜蜂,我說你存款多少,他告訴我還欠花唄180。
許是懂我的無語,他告訴我他那些年錢都花去治療痘痘上了。
從這個消費觀,我就感覺我們之間不合適,更具體點說,他過不了我這種平淡節儉日子。
再說那電影院花10塊錢買的烤腸,純屬是為了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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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他也是奇葩,或者說我倆真一對。
相親認識一年,一次電影都沒看過。
我不舍的買電影票的錢,他是單純沒錢去電影院,或者說他也覺得不值。
這次是他小姨過年請這邊吃飯,然後說電影卡裡還有錢,請我們看電影。
很火的,哪吒2。
遙想我看哪吒1,還是我在電影院上班那會,白嫖了半年的電影。
說真的,那一年是我在電影院看電影最多的年份,幾乎有新電影上映我都會在下班後去看,有時候甚至連軸看。
爽!
嗯……言歸正傳,和小說裡描述的小情侶一起看電影的感覺真不一樣,他都不知道抱著我看,也不知道牽我手看。
還是我對電影院算熟悉,知道放爆米花的扶手可以抬起來,然後握上了他的手。
但他依舊沒什麼表情。
我願稱他為正直男孩!
簡稱直男。
電影散場,他小姨和小姨的兩個孩子回家,我們和他兩個妹妹一起走。
我說我想吃這邊的雞鎖骨,這是我和他第一次約會時吃過的。
第二次吃是婚前要去九江買衣服的那一天,這算是第三次。
長話短說,就我在他妹麵前吐槽他哥很嚴肅,感覺不開心,然後他就真不開心了。
知道他喜歡吃烤腸,所以我就斥“巨資”買了3根。
剛好是10塊錢3根,我有點猶豫要不要買雙份的,後來想想自己減肥,他們仨剛好夠。
嗯,主打一個不亂消費。
然而事實是,我買的烤腸他並不領情,遞給他的時候他並沒有吃,隻是攥在手裡。
唉——
小孩哥,真難哄。
後來有次他也生氣了,不知道我有沒有寫在自白裡。
也就是那幾天的事,我同憨憨打語音,憨憨說把電話給萬先生說幾句,想給他點工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