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用兩隻前爪在地上痛苦的爬行,而莎莎聲正是它拖行著自己身體的聲音。
嘟嘟看都沒看老大一眼,一臉驚慌失措的快速從老大身邊爬過,哀嚎著向溶洞的更深處爬去。
老大看向它的身體後側,後腿和尾巴已經不見,傷口整整齊齊,好似被一把鋒利的武器,直接切開的一般……
莎莎!
老大站立當場,他在思考著幾個問題
莎莎算是朋友嗎?
老大對於朋友沒什麼很深的概念,可能莎莎對老大來說,是一個特殊的存在。
什麼是朋友?
老大的生活圈子不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他們是老大的親人。
蓓露絲和凱特琳是他的恩人。
而其他人算是朋友,可是這些朋友都是蓓露絲帶來的,和他沒有太多的關係。
該如何定義朋友呢?
莎莎呢?
她算什麼?
他倆在一起相處了一段時間,但是,那種相處,是戈爾達安排的,老大覺得戈爾達是為了達成某一個目的,那麼莎莎對老大而言,就隻是一個向導,他倆之間的關係,在老大從那個部落離開的時候,應該就已經結束了。
他倆一起在堡壘中生活了一段時間,老大捫心自問,並沒有欠莎莎什麼,而自己給予的幫助,完全是因為莎莎是他的向導。
在老大苦思冥想之時,蓓露絲燦爛的笑容在老大腦海中一閃而過。
“我和凱特琳是永遠的好朋友!”
“我們可以共同攜手,度過難關。”
蓓露絲永遠的口號就是為了凱特琳!
“阿爾伯特,交朋友就是真心換真心,你真誠的對待彆人,彆人就會熱烈的回應你!”
可是,老大並不需要朋友啊,他有家人和蓓露絲他們就夠了。
小精靈看著老大呆呆的站著,問道“你怎麼了?”
老大看著小精靈問道“你知道什麼是朋友嗎?”
小精靈搖了搖頭,她和老大差不多。
不過她緊接著說道“我雖然不太了解朋友到底是什麼,但是,我想要和你說話,這裡的人和動物,都臭臭的,隻有你是香香的,我也不知道這樣算不算交朋友。”
老大愣了一下,因為自己的氣味比地精好一些,就可以交朋友了嗎?
老大再次看到了蓓露絲的笑容,這麼多年的相處,老大知道蓓露絲的性格,她與人交朋友,沒有任何的理由和借口。
原本不認識的兩人,值得去這麼做嗎?
交朋友這個在人類的生活中,非常普通的事,卻讓老大思考了很久。
誰會在大雪天,拚命的去救素未相識的老大呢?
蓓露絲為什麼要救我?
蓓露絲為什麼要救我!
如果蓓露絲在這裡的話,她會怎麼樣?
她……她一定會去的,沒有為什麼!
老大突然想通了。
交朋友根本就不需要那麼多的理由!
蓓露絲將她的善意傳達給了老大,老大也要將這份善意,傳達給彆人。
你想去救莎莎嗎?
想!
那就去!
“我的一位朋友,可能遇到了危險,我想要去看看,先不能陪你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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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說完,“嗷嗚……”長嚎一聲,快速的向前方奔去。
抬頭向前看,在大概兩百米遠的地方,昏暗的光線下,烏泱泱一大片老鼠圍成一團,老大模模糊糊的能看到,幾個地精的身影在鼠群中跳躍。
而一個小小的身影,正趴在溶洞頂端的岩石上。
突然間,青光閃耀,一道好似有型的巨大空氣鐮刀,散發著光芒,從遠處急速的飛來。
上方的岩石如同泥巴一般,被鐮刀輕鬆的割斷,從頂端墜落,砸在地麵,“轟隆隆”作響,大地為之顫抖。
而鐮刀在割斷岩石之後,氣勢不減,一路連續切斷好幾塊突兀的岩石,然後從老大的頭頂,呼嘯而過。
而剛才還趴在岩石之上的人,也隨著岩石一起,落入鼠群之中。
老大繼續狂奔,但是他看到遠處有光芒慢慢彙聚,立刻打起了十二分的注意。
“嘶……”
順著一聲尖銳刺耳的尖叫聲,一道足足有兩米高的,直立的青色鐮刀,從遠處如追風掣電般飛來。
鐮刀先是衝入了鼠群,鐮刀帶著摧枯拉朽之勢,將碰到的所有東西,全部切成兩半。
鼠群頓時被切出了一道巨大的裂口,其間鮮血橫飛,各種殘肢斷臂,漫天飛舞。
老大雖然已經遠遠的躲開,但還是被鐮刀所帶著的勁風,刮的站立不穩。
這是什麼?力量恐怖如斯,什麼人能夠阻擋?
不過值得慶幸的一點就是,這種閃光鐮刀,在釋放時有些緩慢,隻要多加注意,速度再快點,應該能夠躲開。
隨著老大越跑越近,他聽到了比較嘈雜的聲音,正是他在溶洞中,認識的為數不多的幾人。
光芒再次彙聚。
大頭“要來了!”
戈爾達“兩邊躲避,這次是中間!”
十九“小頭!躲開!小頭!”
巨大鐮刀再次呼嘯而過,將鼠群直直的切開,而在鼠群的最中間,小頭巨大的身體被從中間劈開,一分為二,倒向兩邊。
大頭“小頭!”
十九“我給你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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