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不補償,原因有一、死者在禁止的情況下,私自上鐵路,他先違法,二、如果賠償的話,那豈不是在鼓勵一些人上鐵路,那我們禁止的法案不就形同虛設嗎?三、就是死者家屬鬨的很大,如果我們給了補償,豈不是給百姓錯覺,鬨就有?”
顧雍言之鑿鑿,一二三列出來,把自己不同意賠償的理由說了出來。
“他們呢?”劉錚示意顧雍把其他人的想法也說一下。
顧雍沒有猶豫,開口介紹道“他們的的意思是,死者家裡也不容易,無父無母,隻有一個老婆,兩個孩子,他死了以後,兩個孩子很難養活。”
“首席常說要有人情味,不能一板一眼做事,所以應該補償一點,不是司機出,而是當地的鐵路運營部門出。”
劉錚點點頭,表示自己聽懂了。
“說的都有道理,我之前就說過,鬨文化要不得,但不能不讓百姓上述,既要保證百姓上述權利,又要杜絕無理取鬨。”
“這其中的度,確實有點難把握,但正是因為難,所以我們才要更加嚴謹去做這個決定,更要謹慎!”
劉錚拉著眾人坐下,在會議室淡淡說道。
先把官話也就是中心主旨說了一下,然後才說自己的意見道“我說下我的意見,這也隻是我個人意見,不代表這是最終決定,如果大家覺得說的不完全,不適合,也不用理會。”
“有可取之處,你們也聽聽。”
劉錚先疊個甲,讓顧雍他們彆有心理負擔,正常走程序就行,自己作為外行,說說自己的意見,聽不聽就看有沒有理。
“我是這樣想的,死者違規在先,鐵路本來就有護欄,不讓人進去,也宣傳過不能到鐵路上去的法案,可以說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他還明知還去,那就是他主要責任。”
“而地方鐵路護路人員,沒有及時發現,阻攔他,負次要責任。”
“電車司機的處置方式沒有任何問題,不應該有任何處罰,反而應該獎勵他,所有流程處置按照規章製度來,是標準的處置流程,該嘉獎。”
“所以我的意見是,由地方護路單位,按照死亡標準的十分之一賠償死者,同時追究死者闖鐵路的責任,對影響電車運營、耽誤電車上客戶時間進行賠償。”
“如果沒錢的話,那就有多少賠多少,剩下的看情況處置吧。”
“鑒於死者家中隻剩兩個孩子和一個婦女同誌,家庭困難的情況,那就讓華夏慈善總會去幫助吧,這些事情是他們的責任。”
說完,劉錚不再言語,看向顧雍眾人,等他們自己思考。
劉錚主要是考慮到如果讓做事標準的司機也人道主義賠償一下的話,那就傷了廣大電車司機的心,讓他們不敢操作,也容易抵觸這行工作。
同時也容易助長歪風邪氣,讓很多人以為死了人,隻要鬨就可以要到錢,死了就可以不用賠償。
這也就是為什麼劉錚不僅不處罰電車司機,反而要嘉獎,不僅要賠償死者還要追責死者的原因。
就是要告訴大家,不是一死,事情就了結了。
“這”顧雍看著小組內眾成員,一時間愣了。
他們想過劉錚同意顧雍不賠償的想法,但壓根就沒有想過劉錚居然還要追究死者的責任!
畢竟大家都覺得人死債消,人都死了,還追究他什麼責任啊!
他雖然不聽話上了鐵路,但他已經被撞死了,多可憐啊!
為什麼還追究他責任呢?
但很多人沒想過,他是死了,一死白了,但那些被他影響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