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一重視,於是這件事情被當做破案的主要抓手來抓,完全無視,這隻不過是案發前的一條無關緊要的住宿記錄而已的現實。
徐隊長把我,還有莫海軍等都抽調過來,加強對這一線索的查證,仿佛這條線索一查實這個案件就告破了。
其實查這條線索並不難,我們根據住宿記錄,很快確定了死者在那旅館的住宿時間。但是由於隻登記了死者一個人,而這條住宿記錄已經是一個月以前的事情。
我們找來了那家旅館的老板,但時過境遷,那旅館老板並不能回憶起當天是誰在旅館裡進行了住宿。我們把死者照片供其辨認,老板也辨認不出來死者的樣貌。隻說這個人仿佛看見過,但是確定不了,反正最近一定沒有見過。
由於死者的失蹤時間,也離我們找到旅館老板過去了半個月,因此我們也無法確定死者失蹤當天,有無出現在該旅館。
但是不確定歸不確定,這個旅館還是遭了殃。技術中隊的技術員全員出動,對旅館的每一處角落都仔細勘查,尋找隱血反應。這樣這個旅館被迫終止營業,何時恢複就看技術中隊的進度。其實就算是恢複了營業,這麼大張旗鼓的衝擊一下,以後這個旅館恐怕也沒什麼生意了。
旅館老板不能幫我們查證,並不能難倒我們。我們很快通過死者的通訊記錄,結合住宿記錄的時間,篩選出了一個可疑號碼。
因為這個電話在住宿記錄的時間點前後都和死者有通訊聯係,反查該電話的主人,發現是一個三十五六歲的有夫之婦。
我們請示了徐隊長以後,決定正麵接觸這個婦女。
很快我們通過信息查詢確定了這個婦女的家庭地址,以及工作單位。為了縮小影響,我們領導決定直接電話聯係這個女的,讓她自己到我們刑大來說明情況。
當然,這個婦女可以選擇不配合我們的調查,畢竟她又沒有犯法。可是那我們會主動上門走訪,甚至到其工作單位走訪,這樣事情就弄的比較難堪,我們想這婦女一定不會不配合。
果然,在我們一番投鼠忌器的勸說,那婦女估計是做賊心虛,很快就於當日下午到我們刑大報到。
對這婦女進行詢問的是朱羽江和李國軍,我作為資料核實人員,也參與旁聽。
在問話的一開頭我們就詢問了這個婦女是否認識死者,但是我們說出死者的名字,這個婦女卻茫然無知。
於是我們拿死者的照片讓她辨認,這時她才承認認識死者。於是我們重點詢問她是如何認識死者的。
一開始,這婦女百般抵賴,隻說和死者就是泛泛之交,一起吃過飯,是在朋友的安排的飯局上有一麵之緣。
後來我們祭出了殺手鐧,告訴他我們掌握了她的開房記錄,如不老實,我們會找她的丈夫來核實情況。
這樣這個婦女才像霜打的茄子,頓時蔫了下去,對我們完全敞開心扉,講清楚了一切我們關心的問題。
她如實交代了和死者的關係,她說她儘管不知道死者的真實身份,但是她和死者也是情人關係。他們是在朋友的一個飯局上認識,後來互相留了電話。通過電話閒聊,一來二去,兩個人就勾搭成奸。
後來死者就到了我們查到住宿記錄的旅館去開了房間,兩人就是在那旅館裡發生了性關係。之後,隻在電話裡進行聯係,她也反應到這些天死者突然失去聯係了,但是兩個人畢竟是偷情關係,她也不好多問。
直到我們找上門,她也不知道死者的狀態。我們在詢問她的過程中,自始至終都沒有告訴她死者已經死亡的事實。我們就是想試探她的反應,是否提前知曉死者死亡的事情。
因為我們領導懷疑,會不會是這女的奸情暴露,然後聯合其丈夫謀殺奸夫。為了證實我們的猜測,我們先讓這女的帶我們去了那個旅館,辨認了他們發生關係的房間。當然,房間後續的技術處理由技術中隊完成。
同時,我們也立即在當地派出所傳喚了女的丈夫,我們重點詢問了其丈夫在死者失蹤當天的行蹤和軌跡。
當然不能是簡單的詢問,我們其他探組的成員,對詢問出來的內容進行一一的查證核實。直到排除所有嫌疑,這才釋放了婦女和婦女的丈夫。
如此一來,這婦女的奸情八成是瞞不了她的丈夫了,但是她的丈夫之後有無追究我們也無從考證了,這裡略過不談。
我們花費了一周時間查證這條線索,最後證明這隻是死者的一次偷情行為,和死者的失蹤死亡並無關聯。正應了那句上麵一句話,下麵跑斷腿,其實查證一條線索是小事,可是這起案件因為這樣一個插曲,白白耽誤了一周時間。
正是因為這一周時間,又讓我們案件的偵破增添了不少困難,尤其是對死者失蹤地點附近的排查。本來已經是困難重重,現在又白白耽擱一周時間,使我們的排查更加難上加難。好多在這個區域內的人員的行蹤,變的飄忽不定。由於時間線拉長,人們的記憶也在變的模糊,我們回頭去確認近一個月前的活動軌跡,幾乎是無從談起。就算說了,好多我們也無法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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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陷入困境以後,邵局也是撓破了頭。我們天天開專案分析會,技術中隊對現場一次次進行側寫複盤。他們始終堅信,死者被害的現場一定在居民樓裡麵,環境比較隱秘,因為隻有那些地方才具備處理屍體的條件。反之在公共場所殺人,又無聲無息處理屍體,簡直是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