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這麼說,我覺得沒毛病,不過下次不要這樣了,哥哥有壓力。”
馬超說完,大家都笑了起來。
“哈哈哈……”
大家笑完,周誌猛說道:“好了好了,不開玩笑了,咱們的大忙人回來了,現在人也齊了,咱們接下來談正事吧。”
其他人聞言都應了一聲。
王可也是麵上一囧,這是又點了他一下。
隨後,五人坐下開始開會,談論電器城的情況。
泰和電器經過一年的經營,不但把之前的貸款全還了,而且每個人依然能分到很多錢。
整體發展的非常好。
電器銷售、門店租金、商場廣告費、下級代理費等總收入超過了三十億,達到了31.3億元。
公司業績可謂是非常亮眼,非常牛掰。
再刨除所有開支,如電器采購成本、員工薪資福利、商場維護、水電費、各項工作消耗成本及其他支出。
利潤有6億多元,再減去年中的銀行貸款八千多萬,還剩下5.3億元。
這5.3億也就是王可他們五個老板上年泰和電器的最終收益,不過如果想拿到手裡還得交稅。
所以這就要用到財務和法務了,怎樣合法籌劃稅收,不過該交還是要交的,隻是沒有那麼高了而已。
合法避稅是指在尊重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納稅人采取適當的手段對納稅義務進行規避,以減少稅務上的支出。
這種行為區彆於逃稅漏稅,是一種正常合法的活動。
合理避稅並不是逃稅漏稅,它是一種法律和社會認可的正常活動,通過不違法的手段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進行精心安排,儘量滿足稅法條文所規定的條件,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
主要的合法方法有: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轉移定價法、成本計算法、融資法和租賃法等。
“大家覺得拿出多少錢分紅合適?公司還得留下足夠的流動資金。”
聽了馬超的話,大家思考過後,也是紛紛說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見。
“我覺得拿出五億吧,賬上也沒有必要留那麼多錢吧。”
“還是分四億吧,反正也少不了,而且四億也挺多了。”
“我同意猛哥的,還是分四億吧,也得拿出一部分錢給管理層,還有員工發一下獎金,送些春節福利吧。”
“嗯,阿可說的對,還要拿出錢給下麵分一下,咱們還是拿出四億做一個分紅吧,分那麼多還要交稅。”
……
最終經過王可幾人的商量,決定拿出四億來進行分紅。
但以什麼樣的合理方式,就得看會計和稅務的本事。
在不考慮稅收的情況下,四億的資金,平均到每個人頭上都有八千萬了。
而以五人的股份比例來劃分如下:馬超26.5的股份是1.06億元。
王可和周誌猛24的股份是0.96億元。
林遠山13.5的股份是0.54億元,最後李威12的股份是0.48億元。
分好了就看後麵怎麼籌劃操作了,怎麼把交稅比例降下來,利用稅收優惠,發工資也好,給年終獎也罷。
後續就不是他們這些老板要考慮的了。
不過即使按百分之十的交稅比例,也可以為國家貢獻四千萬的納稅金額,這也是公民的義務。
隨後,他們又商量一下春節給員工福利的事。
最後準備拿出三千萬激勵一下,賬上有一個小目標的流動資金就行了。
他們賺大錢了,也不能忘了下麵的人,做老板還是不要摳摳索索的,該大氣的,還是要大方一點。
他們商量好了之後。
又喊來幾位高層管理人員召開會議,把事情安排下去,看看怎麼個分配方案。
一百來個人,平均每個人也有二三十萬了。
電器城,除了管理人員,多數還是普通員工,還不是專業高薪技術人員,大部分都是銷售、底層職工。
最少的幾萬塊錢,也相當於幾個月的工資了。
這還是老板額外獎勵的,誰拿錢,誰高興啊!
大家一起開開心心的過大年。
對王可也是一份大收獲,又是近億資金到賬,雖然還要扣稅。
但並不影響他的好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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