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賈張氏的罪名罄竹難書
李振民一家人以及劉光奇,還有賈東旭和秦淮茹,一起跟帽子叔叔去了派出所。
幾人被分開審訊。
李振民被打到一個封閉的房子,不多時就走進來了兩個帽子叔叔。
“姓名。”
“李振民。”
“年齡。”
“24歲。”
“家庭住址。”
“四九城南鑼鼓巷95號四合院。”
一問一答,李振民很配合。
問了一圈最基本的問題,確認沒問題之後,審訊人員拿出幾張圖紙問道:“我們從張小花那邊得到了一份圖紙資料,你看看是不是你丟失的?”
李振民結果掃了一眼就確定了是自己的太陽能發電板的參數和圖紙。
“是的,這是我的。”
李振民速度很快,讓審訊人員感到意外。
“有什麼證據表明這是你的嗎?”
“這是我在做太陽能發電板的時候研究寫下的,我自己可以完全複述出來,另外太陽能發電板的事情我家現在就有,並且已經投入使用,另外我前兩天還報備給了街道辦,街道辦的王主任可以給我作證。”
“那我問幾個問題。”
審訊人員從圖紙上挑了一些看得懂的問題,李振民一一如實回答,沒有紕漏。
基本上可以證明這份資料就是李振民的。
於是起身出了門,對外麵的人說了一句,意思是去街道辦問一聲,看李振民說的報備是否屬實。
不是他們多此一舉,而是這事非同小可,一丁點錯都不能犯。
隨後審訊室裡換了兩個人。
李振民猜想換的人應該是有關部門的。
兩人做好準備工作,其中一個人開口道:“李振民同誌,現在我有一些問題,希望你能如實回答。”
李振民點點頭。
對方問道:“張小花是你鄰居,你應該對她比較熟悉,請問她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請如實回答,如果可以,儘可能的詳細一些。”
李振民想了想,回道:“尖酸刻薄、貪便宜、迷信,多次擾亂公共秩序,以及利用鄰居心理進行多次勒索,四合院亂不亂,賈張氏說了算。”
“40年6月,賈張氏跟院裡劉翠花吵架,起因是因為地麵有水,賈張氏摔倒了,而劉翠花正好之前洗過衣服,所以賈張氏就跟劉翠花吵了起來,最後劉翠花無奈,選擇賠禮道歉,補償了一塊錢的醫藥費。”
“42年9月,賈張氏動手與前院趙元華互毆,起因是賈張氏嘲笑趙元華是個橛子,趙元華妻子不愉快就回了幾嘴,於是賈張氏就鬨上了門與趙元華發生了衝突,最後倒地不起說是骨頭斷了,事情鬨大,趙元華無奈賠了一斤白麵。但據我所知,賠了白麵之後賈張氏就立馬活蹦亂跳,沒有半點受傷的跡象。”
“43年3月....”
“4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