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可等人已經醒來,歪歪扭扭的跟著兩個李振民沒見過的人離開。
李振民繼續跟著。
最後崔大可一行人在一處廢棄的倉庫麵前停了下來。
倉庫門打開,裡麵亮著燈。
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李振民在暗中眼尖的發現了不對勁,倉庫裡的那個男人褲子不是執法人員的褲子嗎?
好家夥!
他之前還在想為什麼沒人暗中送丁茂才回家呢,結果是來救崔大可等人了。
李振民這時候覺得丁茂才是真的蠢。
都自己去報警和給證據了,不就是在說自己是今晚事情的叛徒嗎,事後真的能善了嗎?崔大可等人會感謝你將證據銷毀嗎?
再者,那些證據又不是全部。
李振民對丁茂才早就防了一手,最重要的幾個日記本還有賬本現在還在他手中,隻是丁茂才不知道他手裡有這麼多證據。
要是到時候崔大可等人發現自己最重要的一些證據對不上,到時候丁茂才將會是死得最慘的那個吧。
真是小聰明挺多,大局觀是一點都沒有。
活該!
李振民在暗中聽了幾分鐘,倉庫裡全程都是那個身穿執法人員褲子的男人在盤問崔大可等人是不是得罪了誰。
思來想去,崔大可最終說出了李振民的名字。
他們不記得罪過這麼大的一個勢力,而且那麼明顯的為錢而來,如果是有人可能請出這麼多人,那麼肯定是李振民。
至於這些打手是誰,他們還是猜不到。
但背後的金主恐怕就是李振民沒錯了。
不得不說這個猜想是有些道理的,但是又能咋樣?
最終一夥人都沒商量出什麼好辦法,反而選擇的是冷靜蟄伏一段時間在說,至於丁茂才,不用抓,直接將他每個月的工資搶了就行。
李振民聽完之後心中思索起來。
現在他手裡有證據,要怎麼辦呢?
直接出麵將證據交自己信得過的執法人員?
到時候會不會自己多出許許多多的瑣事?
思索再三。
李振民回到南鑼鼓灣,找到了馬小虎。
讓馬小虎將所有的證據上交給自己信得過的人,到時候就說是一個陌生人給他的,給完就走了。
這樣李振民就不會有其他事。
馬小虎也會有一份功勞。
雖說南鑼鼓灣的執法人員不會管東郊紅山口鎮的事情,但是這麼大的事情,南鑼鼓灣的執法高層百分百會跟對方高層直接溝通。
畢竟這裡麵涉及到了孩童拐賣和qj罪,有些東西日記本裡可是寫得真真切切的。
這麼大的事情知道的人多了,自然是要處理的。
………
當晚。
崔大可去醫院上完藥回到家,還沒睡覺門外響起敲門聲:“查水表,麻煩配合一下開門。”
崔大可差點跳起來。
臥槽!
查水表!
之前劉隊長不是將所有一切都攔了下來嗎?怎麼還要查水表啊。
嘭——
崔大可正在猶豫要不要開門的時候,房門猛的被撞開,接著幾個身穿製服的人便衝了進來,那明晃晃的槍管對著自己。
崔大可,又尿了。
完了!
這下是真的完了!
都亮家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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