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要做就做絕_四合院:重生54年,鄰居傻柱_思兔 

第247章 要做就做絕(1 / 2)

李振民騎著摩托一路疾馳到醫院。

下了車抱著用床單包裹著的昏迷的丁秋楠飛速的跑進了醫院。

好巧不巧。

又碰到了前兩天遇到了徐老。

與此同時這一幕也被醫院裡幾乎所有在大廳的人都看到了。

女的...

昏迷...

裹著床單...

難得臉上和脖子上隱約還有一些未散去的印記...

一係列信息瞬間就讓眾人鬨不起來。

“醫生,快,急救,中毒!”

李振民根本理會不了那麼多,著急的對醫生們大喊。

媚藥這種東西他也沒遇到過,萬一要是丁秋楠真的沒能及時治療出現了什麼後遺症那就問題大了。

人命關天,見李振民這麼急切,徐老壓住心中的疑惑還是帶人將李振民和丁秋楠帶進了急診室。

………

另一邊。

紅山口。

何雨柱和許大茂順利的將丁家在崔大可手裡的借據拿到了手。

崔大可隨即就帶著人拿上錢離開了丁家。

暗中早就準備好的馬小龍等人則悄悄跟了上去。

“哥,我們現在就去將錢拿回來還是什麼?”

“不急,先等等,我們先摸清楚他們的老巢再做決定,要做就做徹底一點。”

馬小虎在派出所待了一段時間,在一些江湖事情上認知更加深刻了一些。

江湖上的事情,打打鬨鬨,但實際上很少有很嚴重的。

大部分情況下就算將肇事人抓起來,也隻是拘留教育一番,十天半個月的就放了。

一來是派出所也嫌麻煩。

二來是有些人確實也定不了嚴重的罪。

小江湖都是打打殺殺,但是大江湖則是人情世故,該溜子是小江湖,但是生活就是大江湖。

不同片區的執法尺度都會有一些不同,但大致不會相差太遠。

在敏感的年代,每個單位遇到事情的處理方針大致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老百姓講究名聲。

事業單位也講究名聲。

而民事糾紛發生了,鬨大了,事業單位的評優會怎麼樣?

再加上本來有些事情就不足以坐牢的情況下,執法單位的人多半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進行民事調解。

比如高利貸。

執法人員一般情況下不會管,這種事要講證據,但人家不傻,說自己沒有那麼做,你就算知道他放高利貸,你也拿他不能咋樣。

放貸的人私底下收錢,執法人員也不可能每時每刻都在場。

所以有些東西都隻是口袋警告,實際動手判刑的卻很少。

再比如婚姻買賣。

這種就更扯淡了,法律不允許,但是在老百姓默認的觀念裡這種事情就是約定俗成的,就是沒錯的。

你難道能抓了人家爸媽,破壞一整個家庭?

再說了,還有千千萬萬的家庭都這樣呢。

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執法人員也很為難,最不想惹的就是此類的案件。

所以就算遇到了,也隻是口頭說兩句,甚至掉頭不搭理都是有可能的。

總之,現在崔大可拿了錢,拿了就是拿了。

他們放貸的事情也很難有有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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