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民騎著摩托一路疾馳到醫院。
下了車抱著用床單包裹著的昏迷的丁秋楠飛速的跑進了醫院。
好巧不巧。
又碰到了前兩天遇到了徐老。
與此同時這一幕也被醫院裡幾乎所有在大廳的人都看到了。
女的...
昏迷...
裹著床單...
難得臉上和脖子上隱約還有一些未散去的印記...
一係列信息瞬間就讓眾人鬨不起來。
“醫生,快,急救,中毒!”
李振民根本理會不了那麼多,著急的對醫生們大喊。
媚藥這種東西他也沒遇到過,萬一要是丁秋楠真的沒能及時治療出現了什麼後遺症那就問題大了。
人命關天,見李振民這麼急切,徐老壓住心中的疑惑還是帶人將李振民和丁秋楠帶進了急診室。
………
另一邊。
紅山口。
何雨柱和許大茂順利的將丁家在崔大可手裡的借據拿到了手。
崔大可隨即就帶著人拿上錢離開了丁家。
暗中早就準備好的馬小龍等人則悄悄跟了上去。
“哥,我們現在就去將錢拿回來還是什麼?”
“不急,先等等,我們先摸清楚他們的老巢再做決定,要做就做徹底一點。”
馬小虎在派出所待了一段時間,在一些江湖事情上認知更加深刻了一些。
江湖上的事情,打打鬨鬨,但實際上很少有很嚴重的。
大部分情況下就算將肇事人抓起來,也隻是拘留教育一番,十天半個月的就放了。
一來是派出所也嫌麻煩。
二來是有些人確實也定不了嚴重的罪。
小江湖都是打打殺殺,但是大江湖則是人情世故,該溜子是小江湖,但是生活就是大江湖。
不同片區的執法尺度都會有一些不同,但大致不會相差太遠。
在敏感的年代,每個單位遇到事情的處理方針大致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老百姓講究名聲。
事業單位也講究名聲。
而民事糾紛發生了,鬨大了,事業單位的評優會怎麼樣?
再加上本來有些事情就不足以坐牢的情況下,執法單位的人多半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進行民事調解。
比如高利貸。
執法人員一般情況下不會管,這種事要講證據,但人家不傻,說自己沒有那麼做,你就算知道他放高利貸,你也拿他不能咋樣。
放貸的人私底下收錢,執法人員也不可能每時每刻都在場。
所以有些東西都隻是口袋警告,實際動手判刑的卻很少。
再比如婚姻買賣。
這種就更扯淡了,法律不允許,但是在老百姓默認的觀念裡這種事情就是約定俗成的,就是沒錯的。
你難道能抓了人家爸媽,破壞一整個家庭?
再說了,還有千千萬萬的家庭都這樣呢。
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執法人員也很為難,最不想惹的就是此類的案件。
所以就算遇到了,也隻是口頭說兩句,甚至掉頭不搭理都是有可能的。
總之,現在崔大可拿了錢,拿了就是拿了。
他們放貸的事情也很難有有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