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很清楚自己的身體不適合捐獻骨髓。
如果捐了骨髓,那麼自己大概率下半子會活不到三十歲便痛苦的死去。
因為年紀輕輕,就當了製藥公司的試藥人。
備受藥物副作用折磨的原主發誓要成為一個優秀的醫生,所以當初填的誌願也是臨床醫學。
到了大學,更是抓住所有能夠學習的機會,拚命的學習。
她想成為一個有用的,能給無數個千千萬萬,像她這樣迫於無奈走上試藥路的人幫助。
她不想就那樣死了。
她想活的更久。
所以原主,破天荒的猶豫了。
以往不論梁家人提怎樣的要求,梁母怎樣的貪得無厭得寸進尺,她都是默默的承受。
可這次,她不想再妥協。
於是原主拒絕了梁家人的懇求。
原主第一次重新審視她的養父母一家,指著哭哭啼啼的梁思美說“爸,媽,你們要人給弟弟捐獻骨髓,妹妹不是更適合嗎?我身體太虛了,不合適。”
此話一出,梁家所有人都驚呆了。
梁母更是不可思議的盯著原主,仿佛原主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錯事。
梁父暴怒,失望的指著原主的鼻子破口大罵原主忘恩負義。
梁思美癱軟在地,整個人哭的不行。
“姐姐,我隻想救弟弟的,可是醫生說我不合適。”
“是嗎?有醫生的檢驗報告單嗎?”原主自然不信。
隨口一句質問,倒是成功踩到了梁母的敏感神經上。
梁母忽然嚎啕大哭,指著原主讓她滾。
“你給我滾,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就當這些年我們白養你!人在做,天在看,你這樣無情無義,是會遭天譴的!”
原主被這一頓罵打擊的不行,但也沒有輕易動搖拒絕捐獻骨髓的提議。
原主很聰明,一眼就看出了梁思美在撒謊。
她隻是善良,念在養父母一家將她從孤兒院帶走,給了她一個家。
但這並不意味著她是個任人欺負到頭的大冤種。
原主第一次不再慣著梁家人。
後來梁父梁母便把視線落在了女主梁思美身上。
梁思美自然是不樂意的。
她是學鋼琴的,有時候還要跳舞,儘管梁父梁父告訴她捐獻骨髓不會有副作用,她還是擔心會影響到她的前程。
梁思美不樂意,又不好直接拒絕,就把主意打到了原主身上。
梁思美說服了梁父梁母,她去勸原主捐骨髓。
結果原主鐵了心不為所動。
原主不樂意,梁思美就不得不給梁政宇捐骨髓。
仇恨就是這樣結下的。
梁思美記恨原主忘恩負義,害的自己不得不成為捐骨髓的那個。
此後隻要身體不舒服,梁思美就把過錯歸結到原主身上。
梁思美恨原主,也恨梁父梁母的偏心,於是咱們純潔善良的女主就此黑化。
梁思美教唆梁母纏著原主吸血,讓梁母沒錢了就找原主要。
還說什麼,這是原主欠梁家的,梁母要點錢怎麼啦?
如果當初沒有他們,原主指不定在那個犄角旮旯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