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弋擁有子嗣這件事在河北還是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田媽媽一麵哭喪著臉,一麵請求王弋減稅或者發布赦令。
赦令是肯定不能發的,王弋沒什麼興趣大赦天下。
不過免上一年的稅倒也說得過去。
這件事需要謹慎考慮,隨著高顯逐漸被拆分,其他三個商業城市還沒有建造完畢,免稅會對州府的財政產生極大的壓力。
考慮到明年即便不會發生蝗災,也極有可能發生旱災,王弋計算了一下日子,告訴田豐等孩子生下來他會免上一年的稅。
現在他算是明白為什麼有的皇帝會那麼吝嗇,明明戶部都揭不開鍋了,依舊不願意從自己的小金庫中拿出銀錢。
曾經王弋覺得這簡直就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現在看來國家的財政就是一條永遠也填不滿的深坑。
一旦讓形成了慣例,那帝王可就彆想有自己的錢了。
每一次出錢臣子們都會歌功頌德,各種彩虹屁毫不吝惜。
可每一次有困難,臣子們將會毫不猶豫的伸手向君主要錢。
最後甚至都可能演變成貪官不停的在戶部撈,皇帝不停的往戶部填。
當然,這是最壞的結果,而且一旦被發現就是一場腥風血雨,全體高官大換血。
但是王弋不能保證這種情況不發生,主君往戶部扔錢肯定是不行的,必須要保證戶部自己能給自己生錢。
無奈之下,王弋隻能再次打起了自家生意的主意,他覺得是時候將食鹽的買賣交出去了。
鹽鐵專賣這件事有利有弊,這些東西畢竟是戰略物資,官賣在調控上肯定要強於私人買賣。
可官方一家獨大就會產生懈怠的情緒,沒了競爭鹽政隻會越來越糜爛。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王弋準備同時進行兩個計劃。
第一是將食鹽根據品質的不同分為不同的等級。
第二就是引入私商。
引入私商是個比較龐大的計劃,王弋不準備頒發“鹽引”這種東西。
鹽引很容易造成壟斷和私鹽泛濫以及財富極速聚攏在某一個或某幾個世家中,對統治極為不利。
他打算使用“承包製”將適合曬鹽的鹽場包給用財力經營的人,這些鹽場中產出的食鹽隻能賣給官府,而且王弋規定官府必以一個合理的價格須照單全收。
官府收完食鹽後將食鹽進行分級,包裝好再根據不同的等級出給不同的商人。
低端的食鹽官府自己留下來以一個非常低廉的價格出售給百姓,高端的食鹽則經由商人賣給消費水平較高的世家大族,並且私商也隻能買賣高端的食鹽,不允許買賣低端的食鹽。
這樣一來官府既掌握了食鹽的命脈,也能夠進行適時調控,穩定物價。
而且為了不出現強取豪奪的事情發生,王弋規定不論是官府的鹽場還是私人的鹽場,都隻能在規劃好的特定區域開設。
想要增設必須由戶部出示全國人口數量與消耗食鹽的比例,工部調研鹽場建設的位置,太府寺核算鹽場的產出、市場的報價以及稅收後聯合上報,皇帝親自批示才行。
私設鹽場是重罪,足以抄家滅族。
這麼做既能調節市場的供需,也能防止鹽場影響百姓的生活以及港口的建設。
這個時候將食鹽以這種形式拋出來,有三個好處。
第一,州府可以開設一場拍賣會,將分定好的曬鹽場地在有資格經營的人麵前拍賣,價高者得。
王弋準備將私人鹽場的使用權定為五年,這可是個下金蛋的雞,刨去土地使用成本幾乎沒什麼本錢,絕對會讓世家趨之若鶩。
第二是開設太府寺,將太府寺設定成為管理官商的特定衙門。
現在河北州府和很多商人都有生意,王弋需要一個衙門進行統一管理。
推動王弋這麼做的還有另外一個推手,那就是曹操。
曹老板親自寫了封信,恭賀王弋封王的同時還表示願意為劉宏入葬文陵開綠燈。
但王弋想要送葬卻不能帶軍隊,也不能親自前來。
隻能派一個代表率領送葬的隊伍將劉宏送入文陵,這個隊伍包括殉葬的人都不能超過五百人。
如此要求雖然沒能讓王弋完全成就自己的名聲,卻也了結了他的一番心事。
當然,這不是王弋封王或者他的恐嚇起了什麼作用,而是劉辯向曹操做出了妥協。
王弋不知道劉辯向曹操付出了什麼,但他知道劉辯會出席並親自主持劉宏的葬禮。
他要做的就是完成對劉鬆的承諾,讓河北的劉氏出人跟著劉宏一起進入長眠,隨後將劉氏的一些人安排進太府寺中任職即可。
第三個好處是讓王弋可以嘗試調整稅收的模式。
漢朝的商稅屬於一刀切,根據商人的財富來收取相應的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