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京來刑部越衙告狀的人,不可能人人都能直接見到刑部尚書,當麵訴說冤情。
以為都能由刑部尚書親自問案,那就實在有點兒異想天開了。
刑部上下官員眾多,若是一般的案件,下麵的官員就直接辦了。
他們隻需將辦理的結果呈文上報即可。
如果能有刑部侍郎出麵,升堂問詢一番,那就已經是不得了的事了!
單平瀾親自見了那個越衙告狀的人,又裝出一副和藹可親的樣子,讓自己的心腹將一杯下了藥的水先送給那越衙告狀的人喝了。
功夫不大,藥性發作,那人的神誌開始錯亂,其狀瘋癲,隨即瘋言瘋語起來。
這樣一來,所謂的案情自然也就無法繼續審問了。
於是,那越衙告狀的人就被當成了瘋子趕出了刑部。
不僅如此,還給那人加上了蔑視官府、擾亂刑部的罪名,責打了那人二十大板,直接將他丟到了刑部外麵的大街上。
當時那人的藥性還沒有過去。
即便是這樣,他也沒有忘了他的冤屈,也沒有忘記他是來告狀的。
他被打了二十大板,身上有傷,難以動轉。但他的口中依舊在嘶喊著“冤枉,冤枉……他要告狀,他要告狀……要告楊奎……”
當時,楊奎和他的人也趕到了那裡。
他的人裝成好心之人,將那人扶起來,說是要送他回去。
實際上,他們是將那人拖出了京城。
第二天,就在護城河裡發現了那名越衙告狀之人的屍體。
那一次,就是單某第一次為楊奎做了貪贓枉法昧良心的事,害死了一個滿身冤屈的人。”
說到此處,單平瀾停頓了片刻,臉上也露出了愧疚之色。
“有了第一次,再接著做下去也就不難了。
再看到金銀,收到財寶,也就沒有那麼大的心理壓力了。
次數多了,漸漸地,似乎收錢拿好處辦事,就變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了。
在那之後,凡是有清延府的人上京來到刑部越衙告狀,或是由清延府治下的縣令呈報上來的所有牽涉到楊奎的案件,都被單某一力壓下了。
再到後來,清延府也就再沒有越衙告狀的人了。
也再沒有哪位縣令上呈公文舉報楊奎了。
而單某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楊奎送上來的一筆又一筆的財物。”
說到這兒,單平瀾看向上麵坐著的沈澤、潘屹和葉德明,又看了看蕭誠毅和蕭雨珠,接著說道“要做這些事,自然不可能是單某一人所為。
單某的下屬官員有三人也參與了其中。
至於其他的衙役捕快,單某不可能將所有真實的內情全都告知他們,他們也不過是上支下派、聽命行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