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忠很高興,因為他的爺還是帶他去大吃一頓了。
隻是在這個北地的邊塞小鎮,大渝和北胡的那些商人,都是交易完了,就匆匆走了。
這樣的話,搞的這個榷場裡,能入口的東西就是那樣。
整個的羊腿剁成大塊,丟鍋裡煮了,然後撒上點鹽巴,在當地人看來,這就是無上的美味,是招待客人的佳肴。
哦,就連鹽巴都是大顆粒,有點黑,會磕牙的那種。
沈忠大口吃了小半個羊腿後,就吃不下了。
有點膩,要是能來一碗酒就好了。
可惜啊,自己的主子不讓白天喝酒,說喝酒會誤事。
“爺,您這都在北地這裡晃悠了三年了,有什麼收獲啊!”
沈忠將手裡啃剩下的羊骨頭丟了下來,看著一手的油,在身上的羊皮襖上擦了擦。
“怎麼沒收獲了?
這三年來,爺的北胡話是不是說的越來越好了?
還有,這整個榷場,還有再往北邊的撒哈城那邊,是不是很多人都對爺熟悉了?
爺告訴你,這都是將來的路子。”沈懷琛將手裡的骨頭往邊上一丟,也在身上的羊皮襖上擦了擦手。
沈忠瞅著自家主子的樣子,突然有點難受。
哎,三年前,主子是整個北地最亮眼的那個人,定國公沈懷琛,隻憑這個名字就能讓北胡連夜撤兵的人。
現在呢
榷場上有名的倒買倒賣的杜先生
說到底,還是怪京裡那群家夥,安國公那個老不死的。
要不是他,自己自主子怎麼能在外麵飄這麼久,連家都回不去呢!
多少個日子,主子都是坐在帳篷外麵,看著天空發呆,想著京裡的夫人和小主子們呢!
挨千刀的安國公,有機會的話,他一定要在這個老家夥身上捅上兩刀,讓他也嘗嘗背後被人捅刀的滋味。
“爺,這幾年苦了您了!”沈忠小聲說道。
沈懷琛一愣。
苦?
好像是有一點,想當初,他要是沒來到這個時代的話,那也是意氣風發的精英一個。
燈紅酒綠,香檳美女,還有豪車豪宅的,哪樣都比這裡好!
誰能知道會到這裡來啊!
不過,這時間一長,好像這裡也彆有風味。
純正的大漠風光,什麼叫大漠孤煙直,他算是領略到了!
大口喝酒,大口吃肉,高興的時候和那些胡人一樣載歌載舞的,不高興的時候,站在帳篷外吼兩句,和大漠裡的那些孤狼對罵上幾句。
不過,更多的時候,他喜歡晚上躺在帳篷外,看著外麵的天空。
沒有大氣汙染的天空的確美的人靈魂發顫。
一片漆黑中,頭頂掛著月亮,繁星像是鑽石一樣點綴在黑色的的絲絨上。
沈懷琛每次都覺得這時候的自己好像和天地都融合在一起了。
那種感覺好像整個人在宇宙中徜徉一樣
至於說原身的京裡的夫人和孩子
額,他們都有閒錢請那麼多人來找原身了,那說明他們都平安,日子過的還行。
現在的沈懷琛可不想占彆人老婆的便宜。
這是道德底線問題。
“爺,您下一步打算怎麼辦?那個撒哈城聽說要換新主子了,是北胡皇帝的義弟。”沈忠繼續說道。
沈懷琛笑了笑。
哦,要換人了啊,那是好事啊!
“小子,你說,要是大渝把這個撒哈城拿下來怎麼樣?”沈懷琛小聲問道。
沈忠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