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2009!
“2008年全年網絡遊戲的市場規模達到了2078億元,同比增長522。”
“而網頁遊戲在第一季度為57億,第二季度為645億,第三季度為72億,第四季度為845億,全年網頁遊戲的市場規模為278億,占總市場份額的133,網頁遊戲同比增長了736,環比增長104。”
“網頁遊戲的增長速度遠超網絡遊戲市場的平均水平,這無疑是一個極好的市場。”
“根據艾瑞谘詢《20072008年中國網絡遊戲行業發展報告》統計,網頁遊戲用戶規模已經達到了071億人,較上年增長16,按照這個增長率,今年的網頁遊戲用戶規模將達到087億人。”
“我根據同行業、同標準、同類型的六款遊戲,進行數據分析。”
“如下是推廣費用、人員費用、服務器架設的一個成本彙總,根據同行業某遊戲,累計平均在線人數和全服aru。”
“這款遊戲,九月份的預期收入是30萬元,十月份為70萬元,十一月份為100萬元,十二月份為130萬元,到次年的三月份達到最高為230萬元。”
“在遊戲壽命周期內,他們的產品將維持在每個月平均130萬左右的收入水平,預期壽命為兩年。預期總收入為3120萬元。”
“以上預期收入,已經拋出了人員工資以及服務器費用,帶寬等基礎費用。”
終於在晚飯後,李曼做出了一份調研報告,這份儘調,做的十分詳細,將整體市場評估和單個遊戲做了對比。
“總之,這是一個可以值得投資的賽道,可以賺錢。”
柳誠點了點頭,他要的就是這句話。
他打開了電腦,示意李曼休息一下,確切的說道“合同的電子版,我都發到你們郵箱了。”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會進一步和邵明潁進行接洽,商談合資事宜。”
李曼轉著手中的鉛筆,對數字一貫敏感的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覺得我們硬性退出條件,年化至少要做到15,我們才能保證大賺特賺。”
“要不然感覺有點虧。”
年化15是一個概念,以五年為期,最終的收益為101,六百萬投資,五年再賺六百萬。
柳依諾卻掃著合同的文檔,麵色嚴肅的說道“六百萬投資,柳誠本身還要充當產品的總負責人,隻有30的股份,退出條件卻是以投資金額的年化為錨點。”
“邵明潁很精明啊。”
技術入股,但是技術卻不變現,這就是邵明穎的精明之處。
以年化標準為退出條件,卻不以市場估值為退出條件。
邵明潁是個商人,她的條件的確很豐厚。
等同於柳誠帶資入股,加盟邵明潁草創公司,按照資金占比,柳誠獲得15的股份的基礎上,再獲得15的技術乾股,總計30的占股比例,按年分紅。
但是她也在合同裡寫明了,柳誠退出的條件。
那就是五年之內,六百萬年化12,邵明潁可以回購股份,讓柳誠出局。
李曼提議加錢。
也就是年化15。
“賣賣不成仁義在的事並不得多,提前把條件說明,然後以合同條款的形式出現。”
“到時候省得撕破臉的時候,鬨得難堪。”柳誠看著合同的條文,倒是沒有多少不滿。
願意這麼明明白白的把話講清楚,合作的基本框架就在,就是信任。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即便是他退出了,這15的乾股依舊享受分紅。
這就是邵明穎給出的條件。
真的很厚道,誠意十足。
邵明潁出資3000萬創建公司,柳誠就拿出了六百萬,就占了三成的股份,條件十分豐厚。
李曼又打開了一張t,是各網絡遊戲公司盈利周期的行業儘調。
她依舊十分肯定的說道“按照網頁遊戲公司的盈利周期來看,至少在兩年內才會扭虧為盈,收益以分紅和回購。”
“分紅隻有三年的時間,回購年化率自然要加,我覺得15是個底線,否則完全沒必要做。”
柳誠想了想,確信的說道“那就加到15!不過我感覺,我要是加到15這買賣怕是談不成了。”
“其實我更想以市場估值為準製定退出條件。不過邵明穎並不會答應罷了。”
邵明潁拋出的是她的底線,但是年化15是李曼的底線。
根據「李曼財富增值現象」的基本原理,在投資領域,李曼是完全絕對的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