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是在南國的時候,接到謝小萌電話的。
“你是說,他初步同意了你的條件?”聽謝小萌在電話裡這麼說,李哲有些吃驚的問道。
“不過,他也提出了有一個條件。”謝小萌接著說道。
“什麼條件?”李哲問道。
“那就是,這筆款真的能要回來,必須存到他所指定的賬號裡。”
“他指定的賬號?是華夏的嗎?”李哲問道。
“不是,應該是中立國家的,是國際賬號。而且在辦理這件事兒的時候,他會委派律師全程監督。”謝小萌說道。
聽完謝小萌的這番話,李哲沉思了起來。
按理說,夏冠華所提出的這個條件並不意外,律師全程跟著,存到自己指定的賬戶……畢竟這是夏冠華的錢,這麼做是應該的。
關鍵的是,李哲不想這筆錢回到夏冠華的手裡。
謝小萌現在對李哲是言聽計從,他怎麼想的,她就怎麼想。
“你說我怎麼辦好?”李哲好半天沒說話,謝小萌著急的問道。
“律師什麼時候過來?”李哲問道。
“他沒說,不過,應該是我答應他之後就能過來,因為他的意思是,公證書由律師親手給我。”
“這個夏冠華,真夠狡猾的……不過,也不出意料,放在誰都會這麼做。你估計這件事兒……我是說,證明那些收入是合法的,需要多長時間?”李哲問道。
“這個不好說,如果……誰也不找的話,估計一、兩年也是它。”謝小萌想了一下說道。
“一、兩年……那就是說,這個律師要在華夏呆上一、兩年了?這到是一個不錯的消息,你想呀,以夏冠華的性格,上一次已經給了律師三百萬,一分錢沒要回來,這一次怎麼可能還給他費用呢?
不給他費用,在華夏呆上一、兩年,你認為這個律師能呆得住嗎?”李哲輕輕的一笑,對著電話說道。
“什麼意思呀,我怎麼沒聽明白呢?”聽李哲這麼說,謝小萌問道。
“我的意思是,這件事兒,不用太著急了,也不用找人,慢慢耗著辦,等這個律師不耐煩了,在華夏呆不下去了,回米國了,你再去找人兒。”
“之後呢?錢要出來了,存到哪兒?”謝小萌問道。
“哪也不存呀,直接到銀行把股權贖回。所以,現在第一步,就是先拿著他的公證,到合資廠,把股權轉到你的名下,這樣一來,你把股權贖回來了,他想反悔都沒用了,因為股權已經是你的名下了。
“你是說,這筆錢要回來,不存入他所指定的賬戶?”李哲把話說到這個份兒上,謝小萌在不明白可就有點笨了。
“對呀,反正律師也不在身邊。解除扣押,錢一取出來,直接打到銀行,贖回質押的股權……”李哲說道。
“可是,那個夏冠華知道了,不可能答應的,他可是什麼事兒都做得出來的……”謝小萌擔心的說道。
“做得出來又能怎麼樣?那時候,他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呢,可能米國都呆不了了,他還敢回華夏不成?就算是真的回了華夏,嘿嘿等他的隻有一個地方——監獄。”李哲說道。
聽李哲這麼說,謝小萌沉吟了一會兒
“你什麼時候能回來呀?不見到你,我心裡沒有底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