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侍郎朗聲一笑,淡淡地道:“王侍郎,何謂律法公正而神聖?
法,不過是先有了朝廷,而朝廷為了天下的穩定,所製定的一套規則規範。
它可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朝廷中的人為世間萬人萬物諸般行為定下的規矩。
既然是人定下的規矩,它就不可能是天然正確的,總會有不妥不合之處,需要後人不斷修正完整。”
對於王慎之的挑釁,孫藝嘉感到非常惱火,他覺得必須得把王慎之的氣焰打壓下去。
孫侍郎繼續道:“交子剛出現時,流行於民間,為萬民所認可,但,它是非法的。
後來朝廷發現交子確實於民大有便利,於是它就合法了。
那麼請問王侍郎,這同樣一件事,在朝廷認可的前一天它還是違法的,後一天就是合法的,那麼它究竟是違法還是合法呢。”
王侍郎冷然道:“自當以律法為尊,法許之日則合法,法不許之前,那便是違法。”
孫侍郎拍手道:“說的好!既然這違法合法,隻在朝廷一念之間。違法合法,隻在朝廷一紙公文之下,那麼……”
孫侍郎踏上一步,咄咄逼人地道:“那麼,你所謂的法公正而神聖,似乎法就天生應該淩駕於一切之上,人就應該像是瞎了、聾了、傻了,隻管遵照而行,對麼?
難道發現它錯了,不該完善它、彌補它、修正它,而是明知錯了也要執行?”
陸遊聽著,居然覺得很有道理,雖然這位孫侍郎是反對讓郭玉岫參加科考的。
王侍郎淡淡一笑,道:“孫侍郎的機鋒著實犀利。不過,問題在於,它錯了麼?你說錯它就錯了?如果它沒錯,那麼遵照而行又有什麼問題?”
“沒錯嗎?”
“有錯嗎?”
兩個人就像鬥架的公雞,梗起了脖子。
孫侍郎到底是個研究學問的,時不時的就去太學、國子監講課,辯術口才厲害。
孫侍郎道:“法之所立,基於萬事萬物之秩序,源於天下黎庶之禮,成於朝廷所執之刑法。
禮,便是維持社會秩序之根本。牝雞司晨,婦人科舉,拋頭露麵,便不合於一個‘禮’字。
所以,即便律法中沒有特意標明科考之製是專對男子,那麼女子求考不合禮法,便是錯的,豈有通融之理?”
王侍郎眉頭一挑,淡淡地道:“可它真的錯了吧?對與錯,難道你孫侍郎一言而決之?你好大的威風!”
在王侍郎看來,孫侍郎是用一套正確的邏輯,支持了一個錯誤的判斷。
更何況,他們兩個爭的是郭玉岫該不該參考的問題嗎?
是尚書啊!
曲尚書皺了皺眉,對陸遊道:“你先把這位郭姑娘帶下去,此事有了定論,老夫再說與你知道。”
陸遊還想看看兩位侍郎辯理的,但曲尚書已經發話了,便也隻好退下。
郭玉岫倒是個不怯場的,退下之前,猶自昂然道:“放解試還有三天就開考了,如果到時候禮部不能給學生一個公道,學生就去告禦狀!”
說罷,她就昂然而去。
曲尚書一個已經遞了辭職信馬上要退休的人了,自然沒必要表什麼立場,於是待陸遊和郭玉岫退下,便對兩位侍郎好言說和了一番。
對馬上就要退休的老領導,兩位侍郎不能不給麵子,二人便不歡而散。
王侍郎舌辯能力不行,但你讓他寫文章,字斟句酌,慢慢思量,卻能長篇大論、引經據典。
方才被孫侍郎噎的難受,回到自己的簽押房,王侍郎猶自氣憤難平。
他想了一想,便研磨提筆,開始寫“奏議”,他要就此事提呈禦前,讓百官議事,公開討論。
孫侍郎回到簽押房,想起方才一場糾紛,也不禁動了念頭。
孫藝嘉是二程“洛學”信徒,崇信理教。
後來的理學大家朱熹,現在還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剛剛結束泉州同安縣主簿的任期,打算繼續求學深造。
前不久,孫侍郎在建康太學講學時,朱熹還去旁聽了。
孫侍郎很欣賞這個年輕人,給他寫了一封薦書,推薦他去拜道學大師李侗為師,繼續深研理學。
也正是在建康太學講學時,孫侍郎發現有許多文人學者反對理學,太學裡也有很多學生受此影響,對理學抨擊不斷。
今日他與王侍郎所辯,固然是意氣之爭,但又何嘗不是兩種學術思想的鬥爭?
孫藝嘉覺得他有義務以此事為例,好好辯一辯理學之道,撥亂反正,肅清思想。
於是,還不等下值,孫藝嘉也立即提起筆來,開始書寫文章。
等到傍晚下值時,孫侍郎的文章已經完成了。
他在太學、國子監素有威望,於是立即叫書辦謄錄兩份,送交臨安太學和國子監,供學生們學習。
於是,次日一早,王侍郎的“就金州女童生郭氏玉岫應解試之考辯”的奏疏就明發朝廷了。
與此同時,孫侍郎的“掄才大典與女子應試析”也在太學和國子監流傳開了。
孫侍郎也是論據充足,他這份文章不隻寫了女人不該應試趕考,還提到了商人、執役、罪犯、丁憂這四不考。
雖然律法中從來沒有明確過女人不能應試,但是卻明文規定了以上四種人是不能應試的。
為什麼他們不能應試?
像那罪犯,無疑與法有關。
而那丁憂者,無疑與禮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