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開這一篇就知道,我肯定要長篇大論了。
我思考了一下午,什麼是喜歡。
首先我肯定是以自己做材料的,以身為劍,以己為例。
首先,人更在乎的,就該是自己,自己明白了自己的需求,才能理解彆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需求。
當然這是我之前說的,人該做個好人的前提下,才會理解到這件事。
我說過一句話,或者說是我想過的,我不會喜歡,喜歡的人,跟我一起過苦日子的。
這句話我覺得到現在也沒變。
但是我喜歡的人是什麼?喜歡的事情是什麼?
是寫小說。
為什麼寫小說?
因為我喜歡小說中的人物,因為我小說中的人物,既有我喜歡的人,又有我想成為的人。
是啊,那終歸是小說,就是達不到,才叫做想成為的人。
包括喜歡的人也是一樣的,初衷就是為了改變現狀,真的找到法子,找到自己怎麼喜歡上一個人。
看看我現在,越是追尋,越是迷茫的樣子……
我怎麼會喜歡一個,我不喜歡的人呢?
小說中我喜歡的人,確實是完美無缺的。
但是配角,才是真實的。
配角幾乎都是一種淚流乾的狀態,就跟我現在一樣。
太多太多的人間百種。
或許這才是人真實的狀態吧。
那我對所謂喜歡,似乎也沒那麼看重了不是。
畢竟我不希望我喜歡的人,陪我一起吃苦。
哎……
是不是以為故事到這就結束了?
不,就算是我最想成為的人,就算我最喜歡的人,他們同樣吃了不少的苦,才走到了結果。
就連我最想成為的人,都要吃苦,我為什麼會不吃?
一想到一些關鍵劇情,險些又上班流淚。
好在我最近情緒爆發的有點多,就像剛剛說的,感覺自己的淚有點流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