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確定比爾明天一定會來?”
旅館的睡前例會,弗拉基米爾問道。
“他是快槍手,更是個賭徒,他的一生除了殺人就是賭,殺人是他的能力,而賭則是他的嗜好。”
張哲翰喝了口咖啡,把握著賣關子的節奏。
直到把兩人的目光都吸引過來,才繼續說道“金幣對他很重要,我推測可能和某種寶藏有關。”
“什麼寶藏?”小春初櫻顯然沒想到這一層。
“曆史上屠殺印第安人的並不僅僅是美國人,還有西班牙人。”張哲翰看了看俄羅斯王子。
“彆看我,我又不是西班牙人。”弗拉基米爾忙著撇清。
“在美國獨立前的一個世紀,美洲大陸是西班牙殖民時代,他們殺了1300多萬印第安人。費爾南多七世是西班牙國王,‘費爾南多七世的金幣’肯定和西班牙殖民者有關。”
“西班牙人最早發現印第安人手裡有大量黃金,最初是用歐洲廉價的工業品交換,後來乾脆就搶,然後把黃金就地鑄造成金幣。”
“所以這枚金幣很有可能就是某個寶藏的線索,有可能是西班牙人留下的大量金幣或黃金。”
在兩人驚訝的目光中,張哲翰得得瑟瑟把“研究成果”竹筒倒豆子一口氣倒了出來。
然後擺出了一副假深沉的樣子,等著被仰視。
“那我們要不要去找那些寶藏啊,金幣在我們手裡。”弗拉基米爾興奮地站了起來。
沒想到這二貨竟然往這兒拐,什麼腦回路,不過剛好可以借坡上驢。
“傻不傻啊你,”張哲翰嘴角一撇,“npc尋找的寶藏,和你有什麼關係?”
“說得對,”小春初櫻果然一點就通,“那些寶藏應該是劇情設計,隻對npc有意義,我們找到了也帶不出去。”
如果是玩家的隱藏劇情,就應該有提示或線索才對,就算是真的有什麼寶藏,沒找到線索也是白瞎。
比爾找金幣應該是boss本身的劇情,這個劇情和最終的結局有某種必然聯係。
張哲翰在迪裡耶囚室的時候就想明白了。
藤原家族之所以派高手搶奪金幣,就因為它是拿到終極神佚物的關鍵道具。
他們也一定也猜到了劇情的觸發點,沒有金幣就不可能觸發劇情,拿到神佚物。
小春初櫻突然問道“明天誰上桌和比爾對局?我肯定不行。會穿幫。”
她是真的不行,張哲翰猜她可能連麻將都沒摸過,鬥地主都不會。
“其實誰上都一樣,按計劃做就行。”張哲翰轉頭看了看小春初櫻,揣摩她是不是在裝。
“不行不行,我從來沒打過撲克,演都演不好。”小春初櫻完全沒了往日的優雅,藍眼睛情真意切,求饒的樣子,楚楚可憐。
“你有你的優勢啊。”張哲翰開始挖坑。
“什麼優勢?”她居然往裡跳。
“你不用摸牌,拋媚眼就行了,也許比爾一上來就被你的美色迷倒了,乖乖交槍。”張哲翰一臉猥瑣。
小春初櫻這才反應過來,俏臉泛起紅暈,作勢欲打。
“還是張翰上吧,”弗拉基米爾出來打圓場,“雖然我也會玩,但我沉不住氣,以前總因為這個輸得精光。”
真正的德州撲克,很多時候輸贏並不是因為手握好牌。
有人常常用一手爛牌就能通殺。
也有人常常捏著一手大牌尿褲子。
所以牌桌上最需要的並不僅僅是好運氣,最重要的是沉穩和心計。
更何況這是一次比牌局更深的局。
當!當!當!……
桑尼酒吧的壁鐘和康頓銀行的大本鐘同時敲了10響。
柵門咿呀一聲。
一個魁梧的身影填進門框,擋住了大部分射進來的光。
酒吧中央,三張木桌拚成了一個長桌。
長桌和大門垂直,桌麵上放著一個牛皮紙箱,裡麵裝滿沒開封的新撲克。
長桌的兩頭,各放了一把木椅。
裡麵正對大門的椅子上,張哲翰一手端著酒杯,一手夾著雪茄,翹著二郎腿。
酒杯裡其實裝的是水,雪茄也是裝裝樣子。
一個大學剛畢業沒多久的“一杯倒”,演牛仔確實有點勉為其難。
搶占朝門的位置,是張哲翰計劃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酒吧裡的客人一看這陣勢就知道有大賭局,紛紛站起身,圍成在長桌周圍旁觀。
比爾右手提著溫徹斯特步槍,左手拎著帆布包。
看著裝逼的張哲翰,微微皺起眉頭。
作為頂級牛仔和超級賭徒,他從來不坐麵朝裡的位置。
因為在西部酒吧,隨時可能會有人端槍闖入,後背會成為彆人的靶子,而你根本就來不及轉身。
“你站起來。”比爾一臉蠻橫地說道,“我要坐那個位置。”
張哲翰吐了口雪茄,嗆了一下“咳咳,這不合規矩吧,按慣例應該是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