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哲翰驚慌並不是因為腳步聲,而是因為威壓。
剛才殺死的三個三眼人都是晬天境,而現在感受到的威壓至少是鈞天境。
三十六計走為上。
不一定打不過,而是沒必要拚命,《孫子兵法》說“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在彆人的地盤,沒有絕對把握的情況下,能跑就決不打。
用陰遁可以走,但鬆鼠帶不走。瞬移就彆想了,這石屋隻有一個門,能不能突出去都不一定,極有可能被一巴掌拍死。
張哲翰把鬆鼠順進儲物艙,運起穿牆術,從後牆穿了出去,身後傳來一陣嘰裡咕嚕的吼聲和石器的碎裂聲。
此前穿牆術也隻是測試了幾次,還從來沒有在實戰中用過,能穿多厚的牆,能穿多遠,心裡一點底都沒有,形勢緊急,也隻好冒死再試一次。
屋後是一條窄路,張哲翰怕不保險,腳步不停繼續往前穿,進了對麵一棟石屋。
是個臥室,空氣中彌漫著酸臭的汗味,地上散落著一黃一綠兩件袍子,四隻靴子分不清對,兩個三眼人正在床上赤條條糾纏啪啪。女人突然停下動作,好像看見一道黑影穿堂而過,甩了甩頭,三隻眼睛使勁眨了眨,以為是幻覺,閉上眼睛繼續戰鬥。
張哲翰剛穿出臥室,砰的一聲和一個人撞了個滿懷,那人嘰裡咕嚕罵了一聲,張哲翰忙彎腰點頭表達歉意,沒成想屁股又撞上另一個人,這才發現已經站在一條大街上。
差不多二十米寬,可能是村裡最寬的大街,街道兩旁全身地攤,是真的地攤,就是前麵鋪塊布後麵坐個人的那種,吃的用的穿的全有,鼻息裡聞到各種食物的香味,耳邊充斥著嘰裡咕嚕的叫賣聲。
街上溜達的人群談不上摩肩接踵,卻也算得上川流不息,全都穿著形形色色的袍子,熱鬨程度絕不亞於達姆城。想起以前和寧妮在副本裡胡吃海塞的逍遙自在,張哲翰唏噓不已,但現在隻能咽口水看看,不敢進店,不敢買東西。言語不通,還有一隻眼睛是假的,一不留神就會露餡。
好不容易遇到個不用說話的攤攤,賣的居然是烤紅薯,香得實在不行,拋下一枚貝幣買了兩個,自己吃一個,扔了一個進儲物艙,沒想到鬆鼠根本無動於衷,早就挺著圓滾滾的肚子仰麵朝天睡著了。沒錯,是真的烤紅薯,非非說,紅薯的曆史可以追溯到5500萬年前。
烤紅薯吃到一半,抬頭看見那棟村中央最高的方形建築就在西邊,張哲翰不著急去,他知道隻要進了那裡,一定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背後有人拍了一下肩膀,嘰裡咕嚕說了句什麼,張哲翰回頭一看,是個三眼人,一副老朋友打招呼的樣子。
張哲翰嗯嗯兩聲算是回應,吃著烤紅薯耐心地聽他繼續嘰裡咕嚕,直到他說完自己走了,才若無其事地往回走。
池塘邊空無一人,那個小白鼠早已不見,不知道是被救走還是死了消散,張哲翰把小鬆鼠喚醒弄出儲物艙,指了指崖壁邊緣道“鼠兒,犬兒就在下麵,你先去找她,我一會兒就來。”
鬆鼠嘁嘁答應一聲,伸了個懶腰,四條腿一張,飛過池塘,在“綠帽”邊緣往下一沉,消失在視野裡。
張哲翰舒了口氣,把儲物艙裡另一個烤紅薯取出,剝開皮,咬了一口,大搖大擺往村中央走去。
走了幾百米,突然看見那個小白鼠正帶著幾個人往這邊來,急忙往左一拐,溜進了一個胡同,一抹臉換了副麵孔。他居然沒死,由此驗證了一件事,被“神厷”殺傷的三眼人是可以被治好的。
胡同裡幾乎沒什麼人,都是後牆,沒看見一個門,隻有一些透氣用的小窗。從窗下走過,能聽見不同嗓門發出的咕嚕聲。
走了一百多米,從一個十字路口往左拐,進了另外一條胡同,突然聽見有人說話,是兩個三眼人,說得還挺激烈。從威壓狀態看,其中一個是鈞天境。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張哲翰扭頭想換條路,沒想到兩人吵著吵著還動起手來,其中一個聲音好像聽到過,仔細一看,竟然是馬科斯。看樣子他被打劫了,副本裡無法無天,打劫打來打去是常事,狼界也不例外。
這就不能不管了,馬科斯是晬天境,那和他吵的三眼人就是鈞天境,雖然三眼人打不死,被搶肯定免不了。
張哲翰看看左右沒人,一手拿著半截烤紅薯,一手剝著紅薯皮,擋在馬科斯身前假裝勸架。
正好一拳打來,張哲翰剝紅薯皮的手抬起一擋,順勢一翻,一個小擒拿手擒住攻來的拳頭,運起軒輊術。
一陣酥麻,果然是天行者。
那人三隻眼圓瞪,臉憋得通紅,嘴裡嘰裡咕嚕罵著,另一隻手又揮拳向張哲翰打來。
張哲翰不閃不避,擰腰發力,一個寸拳擊出,打在那人喉結下麵的梨狀隱窩,嘭。
拳麵擊中梨狀隱窩的一刹那,拳鋒蛛刺不易察覺地一發即收,這一刺刺出四個眼,前麵兩個,後麵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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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眼人被打得貼在牆上,雙手捂著冒血的喉嚨,呃呃說不出話。
黑光一閃,人頭落地,咕嚕嚕滾出五六米,無頭的軀體抽搐著貼牆滑下。
“主人!”馬科斯驚喜地叫道,能殺死三眼人的不可能是彆人。
張哲翰轉過頭“你怎麼在這裡?”
“我本來就是這裡的啊,您殺死的那些伏擊的士兵都是這裡的,是白案把我們調去的。”
“你不是在王宮當衛士嗎?”
“王宮被天雷轟的時候,我趁機逃回來了。”馬科斯說道,“剛才我聽說村口死人了,就猜主人一定來了。”
屍體消散,地上散落一大堆貝幣,張哲翰摟起來塞給馬科斯,“走,先去找個地方吃飯。”他心裡想的是,終於有了個點菜的,可以解解饞了。
剛才那人想打劫沒打成送了命,現在他所有的錢反倒落在自己手裡,馬科斯心花怒放,捧著貝幣屁顛屁顛跟在後麵,“主人,您想吃什麼?”
張哲翰揚了揚手“最貴的!”
這是寧妮帶出來的毛病,副本裡吃東西必須最貴,兜裡那些錢你今天不花掉,明天一刷新就沒了,更彆說帶不出副本了。
馬科斯選的最貴的餐館是一間布置考究的石屋,裡麵的桌椅板凳全身漢白玉的,石桌上還鑲嵌著五顏六色的寶石和黑曜石。
兩千萬年前沒有包廂,兩人在角落的一張石桌坐下,夥計過來嘰裡咕嚕,馬科斯也嘰裡咕嚕,不一會兒就上了一桌子菜。
馬科斯拿起筷子夾起一塊肉放進張哲翰碗裡“您嘗嘗,這裡的廚師是噠噠,味道最接近我們姆島的味道。”
兩千萬年前的人類自然沒那麼多煎炒烹炸,不是烤就是煮,不過還是讓張哲翰感到驚訝,他嘗到了鹽和香料,會使用調味料的文明絕對不能算低等文明。
“其實我們姆島上的菜比這裡要多得多,也好吃得多。”馬科斯一邊吃著,一邊不無驕傲地說道。
“哦?”
“彆忘了我們那裡是‘上帝的廚房’,甚至你們新界的菜我們那裡都有。”
馬科斯說的“新界”就是人界,他早已看出我不是三眼人,而且人界在他們那裡不算什麼新鮮詞。張哲翰試探著問道“川菜聽說過嗎?”
馬科斯想都沒想“何止聽說過,據我所知,那是上帝最喜歡吃的菜。”
“上帝”喜歡吃川菜?那他一定去過幻界,去過地球,去過四川,難道真如馬科斯所說,“上帝無處不在”?
能“無處不在”的是什麼?隻有布道者能夠暢行三界,難道“上帝”也是布道者,狼界的布道者?
張哲翰端起一碗粟米粥喝了一口“你見過新界的喏啦?”
“見過一個。”馬科斯咂巴著嘴。
“在姆島?”
“嗯,那次是跟著白案去圍剿,據說每年都會有一兩個。”
“你怎麼肯定他們不是啷咯啷大陸的喏啦?”
“他們穿衣服,身上沒毛,和我們差不多,隻是少了一隻眼睛。”
兩隻眼睛的人去了三眼人的地盤,基本就無處藏身,萬裡之外的海島,無法使用登載艙,且不說去的時候有多難,上島了能不能逃出來都是個問題。
“你剛才說你歸白案指揮,他在這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