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段日子,院裡風平浪靜。
林清身體完全恢複後,就順理成章的回供銷社上班。
林清的父親,之前是一名采購員。
林清頂替他的崗位,自然也成為了一名采購員。
采購員的工作複雜,得和不同部門,各色人等打交道。
有必要的話,林清還得去鄉下采購物資。
鑒於林清剛開始上班,對一切都不熟悉。
采購科主任張衛國,沒讓林清一上來,就從事複雜的采購工作。
而是先把他分到工作較為輕鬆的銷售部,擔任銷售員。
在這個年代,銷售員是“八大員”之一,地位很高的。
上班時間,林清站在櫃台賣賣貨,空閒時間,就去軋鋼廠送魚。
有吃有穿,小日子過得輕鬆愜意。
這天中午,林清吃過飯,懶洋洋的趴在櫃台上打瞌睡。
剛進入夢鄉,就有客人進來買東西。
林清抬起頭一看,來的不是彆人,而是院裡的賈東旭。
林清和賈家關係不好。
賈東旭見到林清,裝作沒看見。
自顧自的把錢和一張鞋票放在櫃台上,高聲說道“來雙37的勞保鞋。”
“37碼的?”
林清在供銷社工作一段時間,學會了察言觀色。
賈東旭的鞋,怎麼看都不像37碼的。
他那雙大腳,林清估計穿42碼的才行。
“大中午的,你就喝大了?”
“你那雙腳跟條船似的,37碼的鞋能穿進去?”
“37碼的鞋是娘們穿的,你還是換一雙合適的吧。”
林清好心的提醒了一句,賈東旭卻搖搖頭說道“不用換,我就要37碼的。”
林清聳聳肩道“行,37就37。”
“不過醜話說前頭,鞋一出櫃,概不退換。”
賈東旭沒說話,隻淡淡的點了點頭。
林清從櫃台拿了一雙37碼的鞋給他,賈東旭看了看,裝進包裡,轉身離開了供銷社。
37碼的鞋明明是女的穿的,賈東旭為什麼要買一雙女鞋。
難不成,他在外麵有彆的人了?
不應該啊。
賈東旭和許大茂不同,不會在外麵亂搞。
退一萬步講,就算有情人,也不會送勞保鞋給她。
排除賈東旭有情人的可能。
林清猜測,鞋可能是買給秦淮茹的。
可很快,林清就推翻了這個可能性。
一般在廠裡上班的人才穿勞保鞋。
秦淮茹又不在廠裡上班,平常在家裡洗洗涮涮,不用乾重活,根本用不著穿勞保鞋。
思來想去,林清想不明白,賈東旭為什麼要買一雙37碼的勞保鞋。
想不明白,林清索性就不想了,重新趴回櫃台睡大覺。
如此又過了一天,第二天清晨。
林清洗漱完,吃過早飯拎上包就出門上班去了。
剛走到中院,就聽到賈張氏的粗聲粗氣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