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暖晚上了黎桉赫的車,一路上都沒有說話,她現在是明白了,什麼叫做,未經他人事,莫勸他人善。
“到了。”
黎桉赫把童暖晚帶到了一家電腦城,這裡彙集了北城最先進的電腦配件。
“你好,幫配一個這個鍵盤上的鍵軸。”黎桉赫把鍵盤交給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查看鍵盤的零件。
童暖晚在店裡亂轉,這裡有先進的電腦,有一個好像是職業電競員,正在向工作人員詢問電腦的性能。
她走到一盤鍵盤的專櫃。
童暖晚還記得,當初去買鍵盤的時候,是因為自己買不起電腦,在手機上打字又很麻煩,隻好打算先買一個鍵盤。
那個時候,她剛剛因為一篇短篇小說,簽約了一個公眾號,有了那筆還不錯的稿費,買電腦還差點,但是買個鍵盤還是綽綽有餘。
那天,她來到電腦城,心中還在想,等領了下一筆稿費,就先買個平板,平板既方便,還便宜,等稿費也可以稱之為一種收入的時候,她就再考慮買一台電腦。
那天她在鍵盤的性能和價格之間,整整考慮了一個下午,最後還是老板看她磨嘴磨得嘴都快要破了,才答應賣給她。
她當時覺得無所謂,她又沒有錢,在錢上麵較真,不是很正常嗎?反正這個老板,以後十年八年都未必會再見到,丟人就丟吧。
“你想買新鍵盤嗎?”
黎桉赫看到童暖晚一直盯著那排鍵盤,以為她想買。
童暖晚看向黎桉赫,沉默了一下。
“買,想買個新的。”
“你挑吧。”黎桉赫感覺到童暖晚的情緒怪怪的,什麼話都順著她說。
童暖晚站在鍵盤前,拿起其中一個鍵盤,那是她當初想買卻買不起的鍵盤。
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處理品,但是她現在也不喜歡了。
童暖晚四處看了一下,看上了一個水泥樣式的鍵盤。敲擊起來的聲音,有點像腳步走在水泥地上一樣。
“喜歡這樣的嗎?和你之前喜歡的風格相差很多。”
童暖晚之前的那個鍵盤,上麵畫著可愛的動物頭像,完全是小女生的喜好,現在拿的這個,有點像建築生喜歡的。
“想換換風格。”
“要是喜歡,就這個了,以後要是不喜歡了,那就再換。”
是呀,她現在都可以隨意的選擇自己喜歡的東西,而且也不用擔心始亂終棄,帶來的浪費。
“好。”
黎桉赫拿出一張卡,童暖晚死死的那張卡,黎桉赫甚至都感覺到了手掌的炙熱。
“怎麼了?”
“沒事。”
童暖晚拿著鍵盤,和黎桉赫走出電腦城。
“我們去吃飯吧。”
“好。”
童暖晚把玩著修好的鍵盤,看著新買的鍵盤。
水泥樣式的鍵盤,看著很個性,但是有些笨重,整體看起來,視覺的衝擊力不小。當初的鍵盤是想了很多才買的,現在這個鍵盤,確實是一時興趣,也不知道會喜歡多久。
黎桉赫看著童暖晚不知道她怎麼了,心裡很著急,但是又想不起來是自己哪裡做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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