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警察雖然不相信男人這樣片麵的說辭,卻也不得不離開人家的家門口。
畢竟他們也隻是例行詢問,一沒有證據,二沒有口供,什麼都做不了。
其實那個案件雖然遲到了那麼多年,警察在看到受害人的骨頭的時候,也依舊是十分認真的去偵破這個案件的。
可是不管他們到底怎樣努力,怎樣做地毯式的搜尋。
也依舊沒有找到這個案件的凶手。
他們除了找到了凶手的身份之外,就再也沒有找到任何有關於那個案子的事情。
其實這並不怪他們。
畢竟在找到屍體的時候,已經過去了二十幾年。
他們就算是真的有心,在這十幾年的時間裡,有太多不確定的因素了。
不僅如此,很多人因為各種事情搬遷,死亡,等等一係列的事情。
就連那個小區也都沒有了剛剛建造成的光鮮的模樣。
十幾年的時間,足以改變太多。
現在那片區域,除了一些老人還依舊住在那裡,能還記得受害者的人真的是屈指可數。
其實就算是住在那裡的老人,也不一定會認識受害者。
畢竟過去那麼多年了,就算是監控係統,也早就已經被覆蓋掉了。
這個案子當時偵辦的警察就一直覺得受害者的前夫應該就是凶手。
因為他們在經過幾個日日夜夜的討論和走訪後,就發現擁有作案手段,而且不會被發現,再加上不會讓人起疑的人,隻有她的前夫一個人。
之所以稱為前夫,是因為不管怎樣,那個男人都已經再婚了。
說是前夫自然也不為過。
但是一直都苦於沒有找到證據。
他們警察辦案,雖然說直覺是一方麵,但是僅僅憑著直覺的話,也是不可行的。
畢竟直覺又不能當證據,根本就沒辦法抓人。
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這個案子這麼多年一直成為了一樁懸案。
也是那個警察心頭的一樁大事。
一直到現在,那個警察已經快退休了。
人也早就被調到了彆的警察局去偵破案件去了。
現在陸芊芊來了,尚局雖說表麵沒有在看陸芊芊,但是其實眼睛裡的餘光早就已經落在陸芊芊的身上了。
這個案件的文件是他故意放在第一個的。
當年那個負責這個案子的警察是他的好朋友,他的好朋友每次提起這件事情,總是會忍不住愁容滿麵。
他也沒有想過,陸芊芊把他這裡所有堆積的案件都處理好。
但是這個,他確實想知道。
所以在陸芊芊剛剛把文件放到一邊,尚局就立馬放下了自己手裡的手機,用訊而不及掩耳盜鈴之勢直接把那個文件拿走了。
就看到文件上麵對陸芊芊清楚詳細的標記了所有的批注,還有有關案件的線索,證物等一係列東西。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凶手。
隻見文件的右下角清楚的寫了關於這個案子的凶手的名字。
隻不過這個名字尚局確實不認識。
畢竟警察也不可能真的認識每一個凶手。
但是允許陸芊芊是知道會遇到這種情況,在寫了凶手的名字之後,又非常貼心的把凶手和受害者的關係也寫了出來。
尚局赫然在凶手名字的第二行看到了寫的有受害者的前夫字樣。
甚至就連現在的居住地址和生活都寫的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