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比爾達菲電話,王霸剛剛結束一天的訓練,
明天就是西決首戰,他沒有練的太狠,保持每天的訓練量,調整好狀態,明天要取得開門紅!
“快船老板邀請你共進晚餐,有事情想要親自跟你談。”
比爾達菲說話的聲音都有點顫抖,
他是情緒比較穩定的人,很少有事情能讓他失控,能讓他激動成這樣,想必是大好事。
王霸倒是很淡定
“是什麼事非要我親自談?”
“他想要邀請你去快船,頂薪加3年的代言合同,每年101novel.com00萬美金,3年以後球隊用伯德條款簽約你,並且場外價值最少1億美金的代言!價格還能再談。”
“開玩笑吧?”
不能怪王霸不信,實在是快船開出的條件太嚇人。
聯盟對頂薪合同有具體的規則,
球齡0到6年的球員,頂薪工資為球隊工資帽的25,球齡7到9年的球員,頂薪工資為球隊工資帽的30,球齡10年以上的球員,頂薪工資為球隊工資帽的35。
聯盟最大牌的球員勒布朗,都必須在規則內拿頂薪,不能超過,即便觸發過伯德條款,薪資也不會超過太多。
快船的合作條件,真的是不計代價,跟喬丹當年成為自由球員的情況很像。
很多球迷都知道,96年喬丹成為自由球員,他跟公牛簽的一份合同,薪資高達3000,要知道那個年代工資帽隻有2500萬美金!
市麵流傳有很多小道消息,
有人說是聯盟所有的球隊老板為了收視率,同意喬丹薪水不算在工資帽內,甚至還說喬丹的薪資是全聯盟所有球隊平攤的,
還有說是斯特恩特許,希望喬丹再次拯救nba,
也有說是那個年代,每支球隊有一名球員的薪資可以超過工資帽,
實際上都是謠傳,
老板供養喬丹和斯特恩特許,都是在神話喬丹,真實情況並非如此。
首先,
現如今聯盟球員的薪水存在上限,是因為頂薪規則的限製,頂薪規則是98年聯盟停擺之後出現的,包括奢侈稅也是。
就是說98年以前,球員的薪水是沒有上限的,至於工資帽是用來限製自由球員加盟,
擁有伯德條款的球員,在沒有奢侈稅限製的96年,理論上母隊想給多少錢,就給多少錢,根本不需要特許,就看球隊願不願意給!
那時候大猩猩尤因和大夢奧拉朱旺的薪水都曾經簽約過大合同,隻是沒有超過工資帽,以至於不被人們熟知。
恰恰是因為尤因的大合同,刺激到喬丹,才會出現那個年代3000萬美金的超級合同。
88年喬丹結束第一份合同,以自由球員的身份跟公牛續約一份8年2500萬的超級大合同,至少在那個年代,是非常恐怖的合同,
奈何90年代開始,通貨膨脹太厲害,球員薪水水漲船高,喬丹的薪水簡直不夠看,
96年成為自由球員的時候,就連自己的手下敗將尤因,都能拿1872萬美金的薪水,是曆史上第一份千萬年薪合同,那是工資帽隻有2300萬。
好勝心強大的喬丹很不爽,
公牛知道喬丹的心思,地位要是聯盟第一人,薪資也要是聯盟第一人,再加上喬丹對公牛和聯盟的貢獻,拿聯盟最高薪水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