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馬爺的牛車都坐滿了,宋月華讓宗義把自家牛車也趕出來,帶上田氏,金奶奶跟張氏一同前去。
彆的時候就不說了,這次金奶奶要去,誰也不好擋。
衙門這邊,村裡人早早就候在了這裡。
唐氏推著穆婆子一起過來的。
田氏解釋道,“這幾天為了二牛的事,他們一家都在縣城,沒時間來回奔波,穆阿婆聽說後,讓他們在自己家落腳。”
宋月華點了點頭,過去安慰唐氏。
沒過多久,衙門的門打開。
張大牛跟張如山才急匆匆趕了過來。
沒過多久,張二牛被押了上來,除了神情頹喪些,看樣子並沒有受到什麼刑罰,宋月華微微安心。
陸陸續續人到齊了。
先由師爺把案件陳述一遍。
鄒才渾名假和尚,本是個跑貨郎,這次回來,吃過晚飯,又約上好友黃甲一起出門喝上幾杯酒。
臨走前鄒才的媳婦徐氏讓鄒才順道買些醬油回來。
徐氏作證,鄒才在出門時,10兩銀子是她親手交給他的。
兩人喝了幾壺酒,同行的好友黃甲因不勝酒力,便提前回去了,鄒才沒多久也結帳離開。
這一切,都有酒館的老板為證。
鄒才付帳時並沒有異樣,因此當時這10兩銀子當時還是在身上的。
然而,鄒才在回去的路上,一時失足掉進了水中,因為溺水時間過長,被張二牛撈上來時已經無力回天了。
在屍體的懷中有一截被扯斷的繩子,繩子一頭原本綁著錢袋,可以排除錢袋是在溺水時掉入河中的可能性。
鄒才的娘呂氏是狀告張二牛殺人奪財。
但在燕縣令看來,二人之間並無交集,鄒才喝完酒回去的路上也不存在露富的行為,張二牛又是如何能知道鄒才懷有10兩銀錢的。
但是在救上人之後,摸屍尋財,這倒是有可能。
“張二牛,鄒氏狀告你趁人之危,偷拿了10兩銀子,你認不認?”燕縣令喝問道。
“冤枉啊!”
張二牛哭喊道,“大人,小人冤枉,我見鄒才掉進水中,隻顧著救人,哪裡還有時間偷拿銀兩。”
“胡說!是他把我兒推下的水!就是他!”一個瘦巴巴的老太從後頭跳出來反駁道。
“肅靜!”
燕縣令拍了驚堂木,繼續道,“共有三人證實過,鄒才在落水之前身上懷著10兩銀子,除了你,沒有彆人與之接觸過,自然隻能懷疑到你的身上。”
張二牛不知道該怎麼解釋,隻能一遍又一遍重複道,“沒有,我沒拿,我沒拿!”
“大人!”
張如山走上前朝著燕縣令拱手行禮道,“可容學生為家父辯解兩句?”
燕縣令見張如山舉止有度,且又是張二牛的兒子,於是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