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它們又如何知曉,主人,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從書擺放的角度,一點都不整齊,完全是隨手隨意來看,李清婉迄今為止,也沒動過。
方舒自然也不會去動,就讓它們保持著這樣的狀態,表達對主人的緬懷吧。
令方舒有點意外的是,書桌上還有一本粉紅麵的a4開筆記本。
顯然,這不是王興良的,應是李清婉的。
方舒知道,李清婉是有自己書房的,她很少進王興良的書房。
筆記本是打開的,中間放著一支沒蓋筆帽的中性筆。
筆記本沒合上,筆帽沒蓋上,這些都說明,李清婉走的比較急,沒顧得上做這些。
對李清婉,方舒還是有些了解的,做事從不毛糙,而是特彆講究。
這種不合上筆記本,不蓋上筆帽的情況,對她而言,如果不是遇到特彆的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
現在,方舒隻要再跨前一步,就可以看到筆記本上,寫的是什麼。
如果遵從內心的話,他特彆想看看,李清婉寫了些什麼。
是人,都有著好奇心,都有窺視欲。
這種對未知的好奇之心,探索欲望,是推動人類文明的不竭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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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具體到眼下的這件事上,絕大多數人,會著眼於道德層麵去看待。
方舒也一樣,他現在就本能地轉頭向書房外望了一眼。
是的,完全是本能的驅使,此刻,他有做賊的感覺。
窺視和偷窺,可都是貶義詞。
方舒現在對自己用的,就是這兩個詞。
生生扼殺住獵奇之心,偷窺之心,他轉過身子,踱步到書櫥前,想從中選本書,消磨時間,慢慢等著李清婉回來。
可是,從書櫥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愣是沒有一本,能激發起他絲毫的閱讀興趣。
順著書櫥又往回走,等於又瀏覽了一遍書名,還是趣味索然。
方舒覺得,自己有點無藥可救了,因為他發覺,自己的心思,一直還在那本打開的筆記本上。
從未曾0000……01秒離開過!
而且,他發現,現在自己不知不覺間,又度回到了剛才站立的地方。
離筆記本,一步之遙。
看,還是不看,這是擺在他麵前,最現實的問題。
方舒站在那裡,他暫時摁下了去偷看筆記本的強烈的好奇之心。
從開始的慌亂中,方舒漸漸冷靜了下來,開始複盤整件事情。
李清婉讓張姨跟自己說的話,目的就是要讓他來書房,既然想讓他進書房,那肯定有著某種目的。
是真的知道他喜歡看書,讓他進來看書消磨時間?
現在看來,肯定不是。
或許,李清婉不好說,就通過這種方式告訴自己。
而筆記本就是媒介。
如果是這樣……
那麼,這個筆記本,會告訴自己什麼呢?
又是考驗?抑或是,挖坑?
書房打著空調,26度的室溫不冷不熱,本該最為舒爽,可方舒的額頭,卻沁出了密密的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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