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伯恩邁開腿,沿著大路走去。
路過一家成衣店,看到櫥窗裡模特身上的衣服。
嗯,這個款型很適合我,又適合戰鬥,換上!
路過一家超市,店裡沒人,貨架上飲用水、巧克力,水果,應有儘有。
嗯,不知道要堅持多長時間,這些物資可能需要,打包!
路過一家槍店,裡麵長槍短炮,武器彈藥,十分充足。
嗯,為了對付那些莫須有的敵人,這些裝備非常必要,打包……
呃,包裡裝不下了。
不僅是包裡,就連他拉著裝著食物和水的小推車都放不下了。
沒關係,一輛車不行,就兩輛,兩輛不行就三輛。
我就不信這城裡找不到一輛能放下這所有物資的卡車了。
說來也奇怪,這些物資豐富的商店就像商量好了似的,一家挨著一家,每一家都有伯恩值得一逛的東西。
伯恩隻走出不到100米,小推車就裝滿了三車,被他用鐵鏈栓在一起,像拉貨車一樣拉著走。
可是,這次,伯恩沒有走多遠,阻擋他的人就來了。
最先出現的是幾個市民打扮的人。
這些人看起來很正常,就像真的人一樣。
為首的一個看到沿街被伯恩砸碎的櫥窗,和撬開的門鎖,大叫道
“你這個小偷,強盜,竟敢搶我們的店鋪,我要讓你……”
“砰。”
這人應聲倒地。
他身後小聲應和聲援和正在撥打報警電話的幾個同伴都被嚇了一跳,接著,他們臉上浮現出怒色,竟然是絲毫不懼。
嗬嗬,有意思了,我怎麼不知道米國民眾膽子什麼時候變這麼大的嗎?
在大街上見到當街殺人,非但絲毫不怕,還對行凶者怒目相視?
你們的思想都被修改了?
還是你們本就是這樣設定的?
伯恩越來越覺得這個秘境,就是一款電腦遊戲。
秘境裡的人,就是npc。
而伯恩和杜蘭他們,就是玩家。
玩家的任務,就是在場景裡儘可能地存活,而npc則充當了遊戲指導的角色,到最後,也會扮演小怪的角色。
這就是款生存類遊戲嘛!
伯恩感歎道。
那收集完物資,敵人的攻擊,馬上就要到了吧。
果然,乾掉這個幾個熱血上頭的家夥後,伯恩拉著小推車沿著大路向後走。
既要找個方便戰鬥的地方,又要驗證他心中的另一個想法。
果然,向後又走了大概幾百米的路之後,伯恩心中的想法得到了驗證。
那就是,他壓根原地沒動!
彆看他周邊的建築已經由大樓林立水泥森林,變成了現在低矮老破小鱗次櫛比的貧民窟,但是空間親和告訴伯恩,他所在的位置,始終沒變,變得,隻是他周邊的場景。
這感覺,比最厲害的vr還要vr。
真不知道這是屬於科學,還是神學了!
也許科學的儘頭,就是神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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