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們拿起修改的七出之條,僅看到第一條,雙手就不受控製的顫抖。
不順父母改為妻當孝於夫之父母,然遇無錯之時的刻意責罰、能損傷身體之懲罰,則妻不必無條件服從。
眼眶不受控製的變紅,當初的委屈被規矩壓著,不斷積壓在心底。
百善孝為先,孝子之養也,樂其心,不違其誌。
她們常常被要求完全遵從父母,往往在遇到事情時,父母的話就是定論,不容置疑。
而如果她們要求解釋,就會被視為反駁父母,甚至被扣上不敬父母的帽子。
她們隻能用“認命”二字麻痹自己,接受現實,告訴自己隻要熬成婆母,就能熬出頭了。
猛然間想起嚴嬤嬤的話,女子何時團結過?女子在用婆母曾經給自己立的規矩,給媳婦立規矩。
而這條的更改,卻是解決了根本問題,皇後娘娘和貴太妃真的在想方設法改變女子的處境,希望女子團結起來。
她們繼續往下看,無子改為若妻子無法傳承家族香火,夫君休妻時應給予妻子相應補償,按普通管家每月一兩的月奉和嫁人年限算,若嫁人年限低於三年者,最低補償三年月奉。
腦海裡浮現嚴嬤嬤那句“難道你們沒有‘不生孩子就是沒用的女子’的思想嗎?”
嚴嬤嬤未曾言明,可這句話不也是把她們當生育工具的意思嗎?無子需被休棄,也有生育工具的含義在裡麵吧?
突然從字裡行間感覺到了尊重,這些錢雖然不多卻在表明,她們如果被休棄,這些年的付出是有價值的,而不是隻能拿著嫁妝離開。
有些人默默拿出手帕擦拭眼中的淚,有些人咬著唇繼續往下看。
淫亂不變、有惡疾不變。
善妒改為妻有嫉妒夫納妾、外室者,可議和離,夫必從之;若夫曾對妻海誓山盟,而複納妾者,和離時須給妻以補償,其補償之法,與無子之條同。(注妻需證據)
口多言改為妻不得故意離間家族和氣,然言論自由。
盜竊改為妻不得私用家之銀錢,須要備帳以告其夫,然嫁資及產業之得,夫得問其數,而不可乾妻之用。
曾經積壓在心中的委屈突然爆發,一聲聲啼哭在授課堂回響。
她們用手中的紙張掩住麵孔,淚水從指縫間滑落,落在那已被修改過的七出之條上,濕潤了墨跡。
那些曾經的委屈和無奈,在這一刻仿佛找到了宣泄的出口,讓她們無法抑製自己的情感。
洛夫人哽咽地問“這皇上能同意嗎?”
七出之條雖限製了隨意休妻的事情,但是也像一座大山壓在心頭,喘不過氣。
這是她們連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貴太妃“想要皇上同意,隻需要各位夫人配合,在請願折子上蓋手印。
當然本宮和皇後娘娘也為諸位夫人留了後路。
各位夫人可以回府擺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態度,卻不立即告訴夫君此事。
也可以用計與夫君鬨些不愉,或者讓你們夫君沒有時間聽你們說話。
總而言之,等待聖旨下達再說此事,讓你們夫君沒有反對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