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人,死了下十八層地獄不就好了。
但侯彬偏偏穿越重生了,穿到了他夢寐以求的男尊女卑的古代社會。
穿到古代社會也沒啥,他在現代社會就一無是處一事無成,從頭到尾都是通過剝削身邊親近的女人來讓自己過上好日子,穿到古代了,他還能翻過天去?
就算古代男尊女卑,也不是多少男人都是尊的。
平民男性,依舊命如螻蟻,都是統治階級的炮灰而已。
但侯彬偏偏穿成了貴族,偏偏還有個係統金手指。
一個惡人一旦有了地位權利,所帶來的的殺傷力是無法想象的。
侯彬首先就將自己的惡意,肆無忌憚的對準了女人。
他那些對付、壓榨、剝削女人的手段,即便是這個時代的土著男人,都歎為觀止,毛骨悚然。
他看女人不順眼,但又絲毫不放過任何一個有姿色的女人,隻要看到個女人,就要去撩撥。
輕易撩撥到手了,侯彬:這女人真騷,一看就不是什麼乾乾淨淨的良家婦女,等我玩膩了就一腳踹開。
不好撩撥的:裝尼瑪的純?簡直給臉不要臉。
然後利用自己的權勢和金手指,對對方進行各種羞辱。
壓製住了女人,自然就是壓製其他比他地位更高更有聲望的男人,以求在地位上獲得突破。
期間無數人被他拉來當墊腳石,成為他往上爬的炮灰。
很多人甚至都不認識他,也從來沒有惹過他,但隻要擋了他的路,甚至是讓他感覺到一丟丟的威脅、讓他覺得尊嚴受到了挑釁,他都要把對方九族給殺光了才甘心。
文中有個女孩子,在他幾次三番的示好之下,喜歡上了侯彬。
但是這個女孩有個才華卓絕、盛名在外的哥哥,女孩的哥哥,就是侯彬曾經最羨慕卻又最嫉妒的那種人,他渴望成為那樣的人受萬人敬仰,但因為成不了,所以瘋狂的嫉妒那樣的人。
隻是那時候的他,沒有能力將那樣的人踩在泥地裡,一泄心頭之恨。
但現在他有了。
所以為了對付這個優秀的男人,他把喜歡他的這個女孩以及女孩的母親,當街扒光了她們的衣服,然後砍下了她們的腦袋,活生生的把這個優秀的男人給逼瘋了。
整本書,幾乎都在描寫侯彬所做的那些缺德事了。
但因為是站在侯彬的角度寫的,所以那些缺德事兒,看起來似乎一點都不缺德,反而充滿了理直氣壯,讓讀者都有一種大快人心的感覺。
而原劇情中程景之死,就是他一手造成的。
也許即便沒有她,程景這樣的人,在這個時代也活不了。
但他出手了,程景是因為他死的,那麼背負這份罪孽的人就是他。
顧陌不打算放過這個男人,也不打算放過男主的係統。
根據智腦的掃描來看,男主那個係統是璀璨位麵之前就放出來的,既然讓顧陌遇上了,自然要把它收了。
現在顧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大牢裡把程景撈出來,不能讓程景像原劇情中那樣,被侯彬給迫害了。
此舉肯定會讓她成為梁國朝堂的焦點。
但顧陌自當上太後,就從始至終沒打算走猥瑣發育,低調壯大的路線。
她要高調,要出格,要成為梁國朝臣的眾矢之的,讓所有人都覺得阿妙隻是個傀儡,真正想要染指政務的,是她這個太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