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時候,顧霆有一段時間正處於叛逆期,每天怨天尤人,覺得誰都對不起自己,於是要用離經叛道來讓對不起自己的人都後悔。
他和社會上的一些混混來往密切,經常參與社會青年之間的互砍。
某一次放學回家路上,和他互砍過的幾個社會青年把他堵在巷子裡,要給他一個教訓。
他根本打不過那些人,比狠勁兒,也比不過這些早已經在社會上鍛煉出來的人。
就在關鍵時刻,原身站出來了。
她知道那段時間顧霆比較叛逆,怕顧霆出事,但是又怕自己跟著顧霆,顧霆會反感,所以就偷偷的跟著顧霆。
每天都是如此,直到顧霆安全回了家,她才會放心。
對待這個弟弟,她是真的付出了很多真心,但卻從未想過她的真心,有些人不一定配得上。
那天她也跟著顧霆,看到顧霆被欺負,根本沒想過自己會麵臨什麼,隻知道自己是姐姐,所以就義無反顧的站了出來,然後讓顧霆先跑。
這些社會青年,總不會連女生都砍吧?
然後嚇壞了的顧霆就真的先跑了。
而那些社會青年確實沒拿刀砍原身,但原身壞了他們的好事,他們也不是善茬。
最後,他們把原身拖進了更深的小巷子。
原身被那些人欺負了,她一直在等待著顧霆找人來救自己。
可最後是她自己逃了出來,因為在逃跑過程中從高處摔落下來,最後才悔截肢,變成了殘疾。
這件事讓身心遭到重創,在醫院醒來後,她就什麼都不記得了。
爺爺心疼她的遭遇,就編了個善意的謊言騙她。
因此潛意識裡逃避著那件事,所以她也從來沒有懷疑過,就怎麼相信了。
爺爺沒有選擇將這件事聲張,原身也失憶了,顧霆自然是求之不得。
甚至時間久了,他也從心底裡覺得原殘疾這件事就是意外,跟他什麼關係都沒有,愧疚感逐漸就沒了。
甚至連他當初為什麼沒能及時叫人去救顧陌的原因,他也選擇性的忘記。
那時候他跑出去了,他可以選擇向大人求助,也可以報警,可他沒有,因為他從小巷子裡跑出去,就遇到了田甜甜。
田甜甜當時因為自己追得愛豆塌房了,又破防了,哭的不能自已,抱著他不肯鬆手。
一直暗戀的女孩兒第一次投懷送抱,顧霆舍不得推不開她,於是就這麼抱著他安慰,一直到田甜甜在他的懷裡睡過去了,他也沒有叫醒田甜甜,而是一動不動維持著那個姿勢,享受著和心愛的女孩兒難的的相處時光,直接就忘記了原身。
等他想起來,原身已經進醫院了。
小說裡用很多美好的詞彙來描寫他們第一次相擁時顧霆內心的悸動,並且也是因為這個擁抱,顧霆決定改變,以後都不跟那些混混攪和在一起了
田甜甜的眼淚是他成長的一個契機。
而原身因此斷掉的腿,毫無意義。
因為那幾個混混欺負完原身後,連夜就跑了,到現在警方都還沒抓到人,那一天原身顧霆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沒人知道。
爺爺也沒有因此對顧霆產生什麼芥蒂。
顧霆什麼都沒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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