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站。
供桌上的神龕縈繞著淡淡的香火氣。
藏在神龕之中,俯視跪拜於蒲團之上眾人的神像眉心之中。
隱隱有一枚暗色小珠牽引著這些香火。
曉閻跟這些人一同念誦著那些祈禱話語,隻不過將名字替換成了狐淶。
供奉時念誦真名是種雙向聯係。
雙方都會有所影響。
一般用於請神等。
而且所謂真名是自己所認可,旁人所認可的代稱。
例如家中老二,名為李明也被人稱之為李二的話。
李明與李二皆算真名,甚至於李麻子等也會算為真名。
曉閻所用狐淶之名隻被老人幾人所認可,所以會有微弱的聯係。
但因為不被自我認可,所以並不算作真名,也就沒有多深的聯係。
這些在來之前就琴傾已經告訴有關香火信仰一道的相關信息。
所講述的還包括那枚暗色小珠的存在,與其和香火之間的關係。
叫法各地各代略有區彆。
但禦銘所給出的信息為“神格”。
所流傳的那句“香火有毒”本身是眾生與所供奉之神的認知不同。
又因為供奉的聯係,神明本身被信徒所“綁架”漸漸迷失成為他們眼中的應該的模樣。
但因為起初其本身並非他們眼中的模樣,信徒的香火無法直接被“神明”所吸納。
所以作為中轉站般的存在,將信徒的香火具象化供“神明”使用。
當“神格”完全被“神明”吸納融入的時候,也就是“神明”被香火完全迷失自我的時候。
說起來倒像是一個壞東西。
但擁有“神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就是其信徒真正供奉的“神明”,才能吸食其香火氣。
若是被人奪取那便是剝奪“神明”的資格。
當然也不是拿了就能用。
也不是拿了就徹底取代。
更不可能當著眾人的麵去強取這枚“神格”。
因為眾人不認識所謂“神格”。
而其“神格”與“神明”也算是相輔相成的存在。
拿了,“神明”也隻會失去一段時間對信徒的掌控與香火。
慢慢的被奪取的“神格”就會枯竭,新的“神格”會同最初那般再次生長在“神明”身上。
隻有將曾經的那“神明”拉下神壇,亦或者冒名頂替讓信徒認為去供奉並未轉變。
隻不過隻有“神格”的普通人,也可以借由其的因果聯係辨彆清楚信徒位置。
隻要他們信奉的是願望之神,而不是所謂的譚米洛大人。
這是兩個概念。
比如你仰慕災禍年間施粥救民的王府少爺王子樂,卻未親眼所見或對其本人聯係不深。
那麼如果有人冒名頂替其名這有可能蒙混過關。
因為你認識的是王府少爺。
但假若你親眼所見,甚至他的身影深深映入腦海的話則不會有冒名的可能。
因為你認識的是……王子樂。
可偏偏就是信奉譚米洛大人本身的人,才會將這雜碎死灰複燃。
而信奉他本身的……
那些施以無妄之災將其推向深淵邊緣之後,再拉一把的可憐的老實人。
那些犯過罪卻被其包庇甚至放縱的雜碎。
奪取信仰,欺騙信徒。
這是唯一能在不解決無辜之人徹底解決掉這件事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