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3章你不淬體,你不懂4k)
墨色元氣中,吳耕滇的雙眼已經沒有眼白,徹底被黑暗籠罩。
癲狂的笑容自吳耕滇的嘴角升起,吳耕滇嘴巴張動,剛要說話,陳斐的身影已經出現在吳耕滇的麵前,手中的閻羅錘徑直砸下。
“鐺!”
吳耕滇本要說的話,被硬生生的憋了回去,手中的漫天刀沒有選擇對攻,而是攔在了身前,想要將閻羅錘擋開。
隻是當閻羅錘真的落在漫天刀上的時候,吳耕滇才知道剛才仁重廉到底經曆了什麼。
難以想象的傾天之力,儘管吳耕滇已經奮力抵擋,但依舊擋不住這股力量。
甚至吳耕滇開始施展玉石俱焚的招法,也依舊無濟於事,在絕對的力量麵前,所有的一切的掙紮都是虛妄。
閻羅錘壓著漫天刀,砸在了吳耕滇的胸口上,吳耕滇的胸口頃刻間爆出了一個前後貫穿的大洞。
擁有元魔肉池的加持,吳耕滇的力量相較於仁重廉而言,確實強了不少。
儘管吳耕滇此刻依舊有些淒慘,但起碼沒有被一錘子砸成血霧。
“啊!”
吳耕滇瘋狂怒吼,接著連連後退,雙眼不斷尋覓著可以突圍的位置。
元魔癲狂,但麵對性命之危,同樣會想著逃離。完全瘋魔的生靈,是不可能發展出元魔如今這樣的規模。
陳斐看著吳耕滇後退,右腳向前踏出一步,鞋麵觸碰空間,一道道漣漪擴散開,吳耕滇後退之勢一下變得緩慢。
陳斐揮動手中的閻羅錘,隔空砸向了吳耕滇。
一個通天巨錘出現在吳耕滇的上空,以無可抵擋之勢落向了吳耕滇。
與這通天巨錘相比,吳耕滇的身軀顯得極其的渺小,且隨著通天巨錘的落下,周圍籠罩的墨色元氣劇烈翻滾,無法繼續籠罩吳耕滇。
吳耕滇停住腳步,看著天穹上的巨錘,眼中的癲狂之色越來越濃,手中漫天刀不管不顧的砍了出去。
但即便再癲狂,也無力改變任何東西。
“轟!”
通天巨錘毫無停頓的將吳耕滇的身軀完全淹沒,一團血霧炸開,吳耕滇的氣息開始消散,任由周圍的墨色元氣如何攪動,都無法挽回吳耕滇的性命。
陳斐左手翻轉,自吳耕滇和仁重廉的血霧中,各自抽出一團靈粹。
青銅符文無法施展了,這就是歸墟界內的一門小秘法,當初能夠被陳斐一路用到九階,還是陳斐在青銅符文的基礎上,加持了其他各種規則。
至於嗜神,那更加用不了,相比青銅符文,嗜神這門秘法的基礎更加薄弱,陳斐當初是配合著欺天訣,一同使用。
這個嗜神秘法,如今想要侵入界主境強者的神魂碎片,那真的是力有未逮。
掠奪不掠奪天資,其實對於陳斐而言,已經沒那麼重要,因為玄羽界的修煉,天資的重要性已經排在後麵。
玄羽界需要的是大道微粒,需要的是擁有位格的秘境至寶。
煉化那些擁有位格的秘境至寶,不但修為境界可以蛻變,就連自身的悟性天賦,也會在這些至寶的幫助下,獲得成長。
至於對功法的感悟,界主境之上的修行者回自己位麵,或者其他一些特殊的陣勢,用時間規則總是可以領悟完全。
至於從這靈粹中獲取功法,仁重廉和吳耕滇就是普通的界主,又沒修煉那些有前置條件的功法,陳斐乾嘛要從靈粹中獲取功法。
而且這種方式獲取的功法,還都是破損版本的。
陳斐身上要是有錢,可以直接去妙玄會之類的商鋪中購買,隻要有錢,隻要不是那些極為頂尖的功法,陳斐都可以買到。
這種情況下,陳斐乾嘛要去獲取殘缺版本的功法。
陳斐此刻抽取靈粹,主要是想看看,這靈粹對自己有沒有什麼幫助。
按照典籍所言,界主境修行者身死道消後,抽取出的靈粹內,是有大道微粒的。按照一些特定的方法,可以將這些大道微粒分離出來。
這種秘法其實有些麻煩,不但步驟多,而且還有成功率低。
至於已經完全癲狂的元魔,也可以用類似的方法,但是得到的大道微粒就要少得多。
陳斐沒打算用那些傳統方法,而是之後有空的時候,用兩個空間格,看看能不能篩出多一些的大道微粒。
儘管陳斐如今凝聚大道石的速度很快,但能夠額外得到大道石的機會,陳斐也不會放過。
隨著吳耕滇的身死道消,剛才一直動蕩的丹寨穀終於安靜了下來,完全看不出剛才那種暴動的模樣。
祝史宇從遠處慢慢飛來,看著陳斐眼神中的那種震撼,到了此刻依舊沒有消退。
任誰看見一個新晉界主,這樣摧枯拉朽的斬殺兩個界主境初期元魔,都會跟祝史宇一樣的神情。
太強了!
如果不是確定吳耕滇和仁重廉就是元魔,祝史宇都要覺得陳斐是不是入魔了,所以才能擁有如此恐怖的實力。
可即便界主境初期入魔,實力最多就是跟吳耕滇他們差不多,甚至還要不如,根本達不到陳斐如今這樣的水準。
“陳兄……”
祝史宇飛到陳斐麵前,張了下嘴巴,突然不知道該說一些什麼。說一些恭維的話,還是如何?
原先那種跟陳斐平等交往,或者說有些領路人的那種心態,已經隨著陳斐剛才的那幾錘,都消失不見,這讓祝史宇一時之間有些詞窮。
“祝兄,這裡發生這樣的事,我們接下來該做什麼?”陳斐收起漫天刀和閻羅錘,抬頭看著祝史宇道。
“找到樓主,將這裡的情況稟報,由樓主來定奪。”祝史宇低聲道。
“那這裡需要留守嗎?”
陳斐看著下方的丹寨穀城,城內此刻靜悄悄的。
城內的那些修行者被吳耕滇他們下了奴印,一旦吳耕滇他們出現意外,這些修行者都要一起死。
這是完全根植在神魂內的印記,必須有高一階的境界,也就是界主境中期的修為,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