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房間布局來看,椅子被拖出後,恰好位於書房與窗戶之間的直線上。
這個位置能夠完全遮擋住後麵的書桌。
波洛說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他受到了重要啟發。
他提出了一個假設,假如凶手這麼做,是不想讓人看見書桌上的東西呢?
那麼,為何凶手不在作案後直接帶走那樣物品呢?
波洛推測,或許在作案時,那樣物品根本無法被帶走,而案發後又必須儘快移除。
如果這一假設成立,那麼凶手就需要借助那通電話,確保在屍體被發現時,自己能在現場,以便將那樣物品移走。
那麼桌上的那件東西究竟是什麼?
波洛宣布了答案。
就是那台口述錄音機。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秘書雷蒙德在9:30聽到了羅傑在房間裡的那段對話。
一開始他猜測羅傑是對著口述錄音機說話,但假如不是呢?
那有沒有可能,當時說話的,其實是口述錄音機,而根本不是羅傑本人呢?
至於為什麼不是羅傑本人,那會不會是他那時候已經死了呢?
我倒吸了一口涼氣,徹底懵了。
因為在警方來之前,在現場的除了管家帕克和我之外,就隻剩下布蘭特少校和秘書雷蒙德了。
但波洛很快就排除了帕克。
因為,無論何時發現羅傑被殺,帕克作為管家都會出現在現場
想要拿走錄音機,他有大把的機會。
況且,椅子被挪動過的線索,還是帕克本人的。
因此,帕克應該是清白的。
但秘書雷蒙德和布蘭特少校的嫌疑是無法被排除的。
另一個值得深思的特點是,那台口述錄音機的體積頗為龐大,是沒有辦法隨便塞進口袋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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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凶手必須備有足以容納它的容器,方能將其帶走。
基於此,我們可以勾勒出凶手的大致特征。
首先,凶手需是一個能在案件被發現時迅速抵達現場的人。
因為若等到次日早晨,他可能就無法及時介入,從而失去對現場的控製。
其次,凶手必須攜帶一個能裝下口述錄音機的容器,以便在作案後將其安全轉移。
至於凶案現場窗台的那些鞋印,表麵上看上去是拉爾夫的。
但波洛認為,這些鞋印是有人故意留下的,目的就是嫁禍給拉爾夫。
隨著調查的深入,我們離凶手的真實身份愈發接近。
凶手不僅需要在當天有機會前往旅館竊取拉爾夫的鞋子,還需具備上述兩個關鍵特征。
此刻,真相似乎已觸手可及。
波洛著手總結凶手的幾大特征。
第一,凶手需是在當日早些時候造訪過拉爾夫所住旅館之人,此舉意在獲取嫁禍所需的關鍵物品,那就是拉爾夫的鞋子。
第二,凶手必須與羅傑熟稔,熟知其近期購置了口述錄音機這一細節,這是理解並利用該設備作為誤導工具的前提。
第三,凶手必須攜帶一個足夠寬敞的容器,以確保能夠悄無聲息地運走那台體積不小的口述錄音機。
第四,凶手還需具備在案發後接觸並處理錄音機的機會,以徹底消除這一可能揭露其罪行的關鍵證據。
事實上,滿足這一切條件的人隻有一個。
那個人就是,謝波德醫生。
沒錯,殺死羅傑的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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