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同誌,幾十年是從何說起啊?”
邱鵬看到林陽突然出現在院子裡,也顯得頗為驚訝。
“這個…算是神交已久吧。”
林陽總不能告訴邱鵬,上一世的時候,老子是你的領導。
“對,這個詞用的對,我得記下來。”
邱鵬細細琢磨了神交這兩個字,越品越覺得有味道,轉身進了屋子,趴在桌子上擰開英雄牌的鋼筆就在筆記本上開始寫。
林陽也跟著進了門。
屋子裡的擺設很簡單,都是一些日常用品。
不過在門口的衣架上卻有一套嶄新的灰色中山裝,上麵還掛著一個黑色的鴨舌帽,一條淺灰色的圍巾。
在褲子下麵,還有一雙鋥光瓦亮的皮鞋。
就這一套,怎麼說也得二十塊錢出頭。
70年代中山裝不是群眾常見的衣服,除了一些領導和體製內的人穿之外,國營廠子的工人一般都是穿著藍色的廠服,衣服上麵有廠子的名字用來區分。
綠軍裝和粗布服是當下最流行的。
雖說直筒牛仔褲也開始流行,但也是在南方沿海較為發達的城市,成縣這種西北的犄角旮旯還沒出現。
“邱鵬,你這是要結婚?啥時候的事情。”
林陽轉身看著邱鵬。
以邱鵬的收入,咬咬牙買一套中山裝和鴨舌帽還是沒問題的,畢竟當了一個多月的飯館經理,拿出一半的工資就夠了。
但在當時的環境中。
普通人穿中山裝,基本上都是結婚這樣的重要場合。
“結婚?我跟誰結婚?”
邱鵬轉身,推了推厚厚的眼鏡片,詫異的問道。
“你問我,我問誰?”
林陽指著中山裝。
“我要去上海!這是我的行頭!”
邱鵬瞬間明白林陽的意思,他的目光篤定“在國營飯館這一個多月我想明白了,我要實現我的文學夢想,我就要去上海,我要去找靈感,我要去熏陶!我要去上海日報社!”
“等等。”
林陽看著邱鵬發癲的樣子,他真是很難想象前世,這貨進入政府部門辦公室當文員的時候,那穩重的氣質是什麼時候練就出來的。
一個文人半個瘋子。
文青更是瘋癲的一批,這話真是不假。
“所以這院子是你的?”
林陽對邱鵬去哪沒啥興趣。
因為他的重生,改變了不少人的命運軌跡,邱鵬也是其中一個。
但林陽相信。
這小子去了上海這樣的大舞台,肯定能成名的更早,他有這樣的文學天賦。
“你要租?”
“廢話,不租房子來乾啥。”
“我今天剛改變主意,我想賣。”
“直接說多少錢。”
林陽也不廢話,賣和租,對現在的他來說沒什麼區彆。
小空間躺著冰冷的4萬塊錢,彆說是買個土房子,就算是買半條街都沒問題。
“400塊?”
邱鵬想了想,豎起了四根指頭,語氣略顯試探“我今晚的火車,拿錢我就走。”
“辦手續。”
林陽直接掏出四百塊錢拍在了桌子上。
四百塊錢對他來說現在不算什麼,但辦手續是需要時間的。
就算是70年代末,房屋的買賣是需要到房管部門過戶的。
眼瞅著就半天時間。
林陽也不想和邱鵬廢話。
“林陽同誌,這可不是小數目,你想好。”
邱鵬也沒想到林陽這麼爽快,四百塊錢像扔垃圾一樣扔在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