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張元就看那位老板眼熟,這回終於對上號了~
上輩子張元跟著朋友玩音樂的時候,就練過這首歌,也知道了野孩子樂隊,但那時候張佺已經是滿頭灰發的大叔了。
而現在的張佺頂著一頭青皮,這他哪能和記憶中的人,對應在一起呢。
一曲唱罷,張元跟著大家熱烈的鼓掌!
這可是現場啊~,上輩子也就在耳機裡聽過!
上輩子他玩音樂,主要是朋友看上了他的那把好嗓子,拉著他練的。
從民謠到搖滾,他們練了不知道多少個經典歌曲,這首歌他練了不知多少遍了。
可惜練到後來朋友鑽了牛角尖,想要寫出自己的歌曲,可惜寫出來的歌怎麼都不滿意,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畢竟人都是需要吃飯的,不僅是自己要吃飯,家裡人也要吃飯,所以他們的夢想就折在吃飯上了。
張栓他們唱完,過了一會,又有人上台了。
這個人一上台,他就認出了,這不是萬總嘛,他這是闖進民謠窩子了啊。
其實張元對河酒吧真是沒有了解過,要不然他看到那個招牌,就能想到,這裡確實是個民謠窩子。
我是一隻狐狸~
我住在森林裡~
我的對手太愚蠢~
我誰也看不起~
人們都隻看到~
我長得很美麗~
他們都不知道~
我的心也是善良的~
狐狸這首歌,是張元最喜歡的歌之一,隻是沒想到萬曉立現在就在酒吧裡開始唱了。
都以為我很壞~
都以為我不實在~
都以為我的心裡~
沒有一點愛~
張元不由的就開始跟著唱了起來,看著張元的熱情勁,鄭歡就有些納悶了,這家夥難道真會唱歌?
會唱的話,怎麼從來沒有聽到這家夥唱過呢?
想到這裡,鄭歡突然有了個餿主意,狗東西,你不是隱藏的挺深嘛,既然你喜歡唱,那我就給你個機會。
借著張元目不轉睛跟著台上合唱的間隙,鄭歡偷偷的找上了張佺,在其耳邊悄悄的說了幾句。
張佺看了一眼遠處興奮合唱的張元,遲疑了一會,還是點了點頭。
鄭歡雖然不是歌手,可出手大方,性格也好,和他們玩的都不錯,這個麵子得給,
就算他朋友唱的拉垮,大家也不過一笑而過罷了。
台上的萬曉立不善言辭,連唱了兩首歌後,和台下的觀眾擺了擺手,就下去歇著了。
萬總這身材是真的瘦啊,幾十年都不變樣,嗓子還是一如既往的好。
看了看自己胖胖的身體,張元有些想不通,好像大部分民謠或者搖滾歌手都很瘦,
消瘦的身材加上長長的頭發,再加上一把吉他,在台上確實是帥呆了。
自己以後要想在台上起範,這肥還是得減啊,要不然一個死胖子在台上跳起來,那畫麵多少有些催吐的作用。
就算歌唱的再好,也吸引不了多少女生啊,所以,減!
從明天開始就減!飯少吃,拳多打!
萬曉立下抬頭,張佺拿著話筒接著就上了台,原以為他會再唱幾首,沒有想到這家夥卻把話,引到了他身上。
“接下來,我們歡迎一下河酒吧的一位新朋友,張元!”
順著張佺手指的方向,酒吧裡人的目光,齊齊的都看向了張元,
張元有些懵,但是還是站起來和大家打了聲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