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槽!七十杖,還不把這個王婉晴給打死?
“紀王殿下開恩,紀王殿下開恩啊。”
聽到要杖刑,王正禮噗通一聲也跪下了。
杖刑有很多種,可以是板子,也可以是棍子,可以打腿,打屁股,也可以打脊背。
這都是有講究在裡麵的。
七十杖,王婉晴哪裡還有命在。
他出來之前他父親和大兄特地叮囑吃點苦頭沒什麼,但一定要保住王婉晴的性命。
李慎沒有說話,也是在想這個問題,打死王婉晴就要跟琅琊王氏結仇了。
再說王婉晴雖然囂張跋扈,仗勢欺人,把黑子打傷了,但也罪不至死。
自己若是把她打死了,那自己豈不是也是惡人,自己可不是那些牛x小說的主角,
動不動踩一下腳就把人弄死。
看見紀王不說話,王正禮心中更加沒有底,在他看來,一個王爺因為生氣弄死一個人在正常不過了。
“紀王殿下開恩,我王家願意賠償兩萬貫,不,三萬貫作為賠償,望紀王殿下開恩,
能夠對婉晴從輕發落。”
王正禮真的急了,他又加了一萬貫錢財,就是為了買王婉晴的一條命。
一萬貫,一千萬錢,何等巨款。
古人常說腰纏萬貫,形容一個人有錢,可不是隨便瞎說的。
在李慎橫空出世之前,大唐除了世家士族之外,有萬貫家財的商人幾乎沒有。
是李慎建立商會之後,給普通商人保駕護航,如今才有這麼多的大商人。
就算如此,一萬貫也不是小數目。
不過李慎卻不滿意,他已經派人調查過琅琊王家,他們可是傳承了千年。
雖然如今家族落寞,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家底還是有一些的。
要是不弄疼他們,殺雞儆猴,怎麼能還大唐一個朗朗乾坤。
讓那些仗勢欺人的家族收斂一些,不要太欺壓百姓。
“王郎君是吧,區區三萬貫,你覺得能夠抵消我家王爺的怒火麼?
你可知為了對付你王家,這兩個多月以來我們單單是投入就不止三萬貫,
我看你們一點誠意都沒有。”
王洪福是何許人也?看李慎的表情就知道紀王嫌少,而且紀王也說過懲罰一下就可以,不能真的把人打死了。
要不然哪裡需要這麼費力,直接殺了不是更好?
作為紀王的第一家奴,在主人不方便的時候,自然要挺身而出,做一些主人不方便做的事情。
王洪福,紀王府的大掌櫃,商賈界的傳奇人物,或者說是幸運之子。
王正禮當然認識,或者說是如雷貫耳。
不過文人墨客的圈子裡對商賈還是很歧視的,畢竟商賈是賤籍。
哪怕人家穿金戴銀,吃香喝辣,美女環繞,這群文人也隻不過會說一句銅臭味,有失風雅。
但絲毫都不影響王洪福在長安城的地位,
無論是文人墨客,還是商賈百姓,或是王公貴胄,都知道,王洪福代表的是紀王府,
王洪福背後站著的是紀王。
“紀王殿下,那不知....不知.....”
他想問的是不知需要多少錢才能夠保王婉晴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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