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杜若及時出手,任衝可能已經死了。
現在他也難受得想死,每天都要承受兩股力量在他身體裡打架。
不止沒有多激活一項異能,反而是他本身所具有的風係異能完全無法與霸道的火鳳之心力量抗衡。
任衝遲早會廢掉。
哪怕杜若已經給他施針疏導,可作用並不大。
其他異能者,都不敢輕易吞噬其他力量,所以之前杜若說過,隻有火係異能者可以嘗試。
不過,看到任衝那種情況,可能火係異能者也不敢輕易嘗試。
力量太霸道,本人是控製不住的。
“什麼辦法?”
大家看著曼殊。
“對啊,曼殊你有什麼辦法就說出來,我真的受不了這個玩意兒在我身體裡了。”
“我感覺我渾身滾燙,要被燒死。”
曲天歌本人更傾向於把火鳳之心逼出來,她自己承受不來。
她就是一個普通人,哪怕因為意外,變成了異化人,擁有了異能,她依舊沒想過要獲得特彆強大的力量。
“我可以幫忙把火鳳之心取出來,但對你來說,就相當於失去了一次機緣。”
“沒有了火鳳之心的存在,你的異能可能不會消失,但想要自己修煉,就力量增長就非常緩慢。”
“火鳳之心可以為你修煉能量,這麼說吧,它現在就相當於一個資源包。”
“你想要放棄,或者說,你真的舍得放棄嗎?”
曼殊這麼說,大家都看向曲天歌。
確實,如果這玩意兒被拿走,那曲天歌就沒辦法吸收融合它的力量化為己用了。
但比起命來說,哪個更重要呢?
“我現在承受不了它,就算秦局醒過來,幫忙再次封印,我也依舊無法承受它。”
“我不敢保證自己的異能增長會是什麼速度,但我敢保證,再不拿出來,我會沒命。”
比起小命來說,力量又算得了什麼呢?
“如果你找到辦法吸收了火鳳之心,你可能會成為數一數二的高手,哪怕異管局,也少有人會是你的對手。”
“你確定要放棄它嗎?”
曼殊再次提醒曲天歌。
小鳳凰見曼殊還在和曲天歌說話,就很委屈。
[那是我的東西,本來讓她擁有了異能就已經是她占便宜了,怎麼能讓她吸收掉呢?]
[曼曼你偏心!]
[不許把我的東西給彆人!]
小鳳凰在識海裡嘰嘰喳喳叫個不停。
曼殊當然知道火鳳之心原本就該是小鳳凰的。
可九鳳既然把火鳳之心剝離出來了,那就是有緣者得知。
火鳳之心是火鳳行動小組所有人的性命換來的,它又在曲天歌體內藏了二十年。
曲天歌確實有權利決定它的去留。
曼殊告訴小鳳凰,抗議無效。
她必須先和曲天歌說清楚利弊。
至於如何決定,還是要看曲天歌自己。
“我確定,我寧願從來沒擁有過力量,也不想被它害死。”
曲天歌對火鳳之心是排斥的。
曼殊鬆了口氣,既然曲天歌是真的要放棄,那她也可以安心讓小鳳凰拿回來了。
如果她不願意,曼殊也不會強求。
小鳳凰也很開心,曼殊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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