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非得帶走不可_那些年,我在下麵兼職的日子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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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非得帶走不可(1 / 2)

雖然從楊化兵的視角沒有看到凶手是誰,但陳易敢肯定,就是他老婆;

畢竟沾上這麼一個嗜賭如命、家暴、還要賣妻賣女的爛人,誰能忍得了啊...

但本著還原事實的精神,陳易還是決定回陽間再查一下確定;

2014年的案子,而且是人命案,肯定有新聞的。

摸了三下手腕的紅繩,下一秒,已經回到熟悉的身體裡了;

從枕頭下麵拿出手機,打開度娘,輸入關鍵詞,很快,結果就出來了。

《2014年“殺夫案”,妻子聯合情人殺害丈夫,原因卻是:丈夫太可恨》

哈?竟然猜錯了?凶手是兩個人?

趕緊點進去一看,謔,6啊!

原來,在他們兩口子每次吵架打架的時候,楊化兵的發小楊新峰都會過來勸架;

一來二去,楊新峰對王聰慧產生了憐憫之心,慢慢的兩個人就走在了一起。

就在楊化兵提出要老婆女兒去洗腳城賺錢那天,王聰慧已經忍無可忍的行動了;

她趁丈夫睡著拿刀想殺了他,不料剛在楊化兵脖子上劃出道血口,男人就驚醒了。

這次行動的失敗讓王聰慧意識到,靠自己一個女人很難殺了丈夫;

於是王聰慧找到情人密謀,終於在2014年12月20日動手。

殺死丈夫後,王聰慧餘恨未消,她想到一個迷信的說法:“被火燒的人不能轉世超生。”

於是兩人又把他的屍體塞入一口缸內,進行了焚燒,而後掩埋。

新聞的結尾,情人楊新峰直接實施殺人,被判死刑;

王聰慧雖然沒直接動手,但她是主謀,也被判處死刑。

三條鮮活的人命啊,就這樣葬送了;

其實這件事解決的辦法有很多,王聰慧可以選擇離婚,撇清和爛人的關係;

若是男方不同意,起訴離婚也行。

實在是離不掉,哪怕遠走高飛呢,離開那個地方;

何苦要殺人,還搭上了兩條性命。

現在是法治社會,哪怕許多人都很同情王聰慧,可殺人就是不行的,殺人就得償命...

了解清楚前因後果之後,陳易又返回了地府;

重新拿起文件夾,看到楊化兵這個名字,說實話,自己都懶得渡他。

這種爛人愛咋咋地吧,但是呢,這又是自己的工作,不能因為個人情緒消極怠工吧;

算了算了,手指輕輕放在楊化兵的名字上,走你。

一陣天旋地轉之後,陳易出現在了一戶農家小院裡,角落有一口缸;

陳易知道,楊化兵應該就在那口缸內。

於是大聲的喊道:楊化兵,出來!

一個穿得像模像樣的男人緩緩顯現,看樣子,他家裡給他燒了不少衣物;

“叫我乾啥,你誰啊!”

嘖嘖,聽這語氣,一副地痞流氓的樣子。

陳易看了對方一眼,不耐煩的說道:

“我是來帶你走的,你得去你該去的地方。”

楊化兵怪叫一聲,喊道:

“我不去!我才不去!”

“我在這兒好吃好喝的,我爹媽經常給我燒好東西來,我才不去什麼陰曹地府。”

大無語了家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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